主管部门将定期组织审评 不合格的取消平安医院称号
在日前召开的全市平安医院创建工作推进会上,一批“平安医院(单位)”获得表彰。市平安医院创建活动协调小组组长、市卫生局局长吴宪表示:对平安医院要实行动态管理机制,定期组织审评,不合格的要取消平安医院称号。
吴宪在讲话中肯定了我市平安医院创建工作取得的成绩,并指出了当前平安医院创建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对下一步平安医院创建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创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各单位严格落实责任制,细化工作目标,强化一把手亲自过问,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责任处室积极实施的工作机制,切实把平安创建作为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重要手段加以推进。
要狠抓医疗质量,切实改善医疗服务。医疗机构要把创建平安医院作为加强医院管理的重要内容,落实“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创新服务流程,优化诊疗环境,加强医患沟通,为患者提供及时、方便和人性化的医疗服务。
要进一步完善医患纠纷调处机制,积极推行医疗责任保险制度。他要求各单位要积极完善内部调处机制,做到机构、场所、设施、方案四落实,努力把医患纠纷处置纳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维护好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积极争取公安、司法等部门的支持配合,依法严肃查处、严厉打击影响医疗秩序、危害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各医疗机构要继续贯彻落实省对平安医院创建重点工作的要求,与有关部门沟通协商,积极推行医疗责任保险制度,把医疗责任保险与医患纠纷调处有机结合起来。
要进一步强化医院治安管理,夯实安全稳定工作基础。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责任制,完善防破坏、防灾害事故、防群体性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及时分析排查各种不稳定因素,定期组织演练,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要进一步改进涉医宣传,营造健康和谐的舆论氛围。要强化院务公开意识,建立统一协调的信息通报机制,及时向新闻媒体通报最新的医疗服务信息,满足患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增进医患之间的信任。要坚持正面宣传为主,大力宣扬医疗卫生先进典型和先进事迹,在全社会营造尊重医学科学、尊重医务人员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