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2年4亿建老区卫生院 年底前消灭危房

        今年是新中国建国60周年,广东的革命老区群众收到一份“民生大礼”:省财政今明两年投入4亿元,今年底前完成老区卫生院的危房改造和用房扩建,2010年底前全面增配仪器设备,努力提高老区医疗卫生水平,缓解老区群众“看病难”。

        为贯彻省委书记汪洋、省长黄华华有关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革命老区建设工作的意见》中提出的任务,昨天,我省在广州召开全省革命老区乡镇卫生院建设工作会议。副省长李容根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副省长雷于蓝主持,省政协副主席、卫生厅厅长姚志彬出席了会议。

        会议指出,加强老区乡镇卫生院建设,是省委、省政府的重大部署,是做好老区扶贫开发的重要内容,也是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李容根强调,要认真贯彻省委主要领导提出的对革命老区建设“高看一眼、厚爱三分、同等优先”的原则,适当实行倾斜政策,举全省之力全面加强老区乡镇卫生院建设,彻底改变老区卫生院的落后面貌。一是着力推进老区卫生院业务用房危房改造和面积达标。对业务用房未达标且有危房的,进行改造建设;对虽然没有危房,但业务用房面积未达标的,进行扩建。省财政2009年安排欠发达地区薄弱乡镇卫生院改造建设的2亿元资金,优先用于欠发达地区老区乡镇卫生院业务用房的改造建设,对业务用房面积未达标和需改造的危房进行分类补助。二是着力解决老区卫生院设备装备。省财政增加安排2亿元,专项用于今明两年老区乡镇卫生院设备购置。三是着力提高老区卫生院医务技术水平。通过分期分批培训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鼓励医科大学的毕业生到老区乡镇卫生院工作,留住和吸引高素质技术人才等方式,提高老区医疗卫生水平。

        雷于蓝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掌握老区乡镇卫生院业务用房和设备配备实情,做好规划,逐一核算,确定补助方案,争取早日动工。要落实监管措施,确保建设项目质量和进度,把项目建成“阳光工程”、干净工程、优质工程。要加强部门配合,保证任务目标落实,按时、按质完成改造建设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