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保机构要建院感诊断报告制

        卫生部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加强妇幼保健机构院内感染预防和控制工作。在各级妇幼保健机构自查的基础上,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于5月中旬至6月中旬组织对辖区内的妇幼保健机构进行院内感染管理专项检查,督促妇幼保健机构建立院内感染防控长效机制,并在日常工作中落实。

  据悉,个别妇幼保健机构近期发生院内感染事件,导致孕产妇感染和新生儿死亡,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经调查发现,其主要原因为医院领导和医务人员院内感染防控意识淡薄,医院管理制度不健全,基本操作不规范等。通知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严格妇幼保健机构执业范围和人员资质的审批,强化妇幼保健机构公益性质;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加大对妇幼保健机构的监管力度,建立医疗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违法违规、疏于管理、发生严重医疗不良事件、社会影响恶劣的妇幼保健机构要依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各级妇幼保健机构要把院内感染防控工作作为医疗质量和安全的重要内容,制定院内感染防控工作规章制度,建立院内感染管理责任制,加强院内感染监测工作,建立院内感染病例诊断和报告制度,及时发现院内感染隐患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发生院内感染;要加强对院内感染重点部门的管理,特别是要将新生儿病房、产房、手术室、消毒供应中心等部门的院内感染预防和控制工作作为重点,严格执行有关规章制度和规范,降低院内感染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