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传染病院人员工资补助列入财政预算

        日前,河南省卫生厅、财政厅联合制定出台了传染病医院(病区)有关公共卫生财政保障政策和保障措施,要求市、县财政部门参照当地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发放水平,结合传染病医院(病区)收支情况,核定传染病医院(病区)工作人员工资经费补助并列入同级财政年度预算。

  该省要求,市、县财政部门加大各级传染病医院(病区)专项资金的投入,确保辖区内的传染病医院(病区)的负压病房、ICU病房达到国家传染病防治标准,负压救护车、急救车正常运行,床旁X线机、呼吸机、监护仪等必需救治设备和快速检验设备逐步充实完善,专业人员救治技术得到培训。各地要不断研究探索建立健全传染病医院(病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控制与处理财政保障机制,开辟公共财政应急保障“绿色通道”,保证传染病医院(病区)公共卫生服务职能的有效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