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卫生部在其网站上公布了《健康档案基本架构与数据标准(试行)》。
卫生部统计信息中心综合处处长胡建平告诉记者,为健康档案的信息化制定国家级标准,这在世界尚属首次。健康档案的信息化绝不只是把纸质档案录入计算机这么简单,信息化对健康档案的保存、日常更新、使用等都将起到非常重大的推进作用。目前,全国许多地方都开始着手健康档案的信息化工作,但是由于缺乏统一的标准,县和市、市和省的标准都不一样,许多地方出现了信息化健康档案建档工作的重叠,并且造成数据使用困难和信息资源浪费。
胡建平介绍说,此次统一全国范围内健康档案信息化的数据标准,正是为了解决上述问题,同时便于促进各地医疗、公卫、妇幼等信息的交换和共享,为将来全国范围健康信息的整合奠定基础。《标准》包括35个数据集的标准,全国各地可以根据各自的需要从中择取所需要的内容,但是数据标准都需要符合《标准》中的规定。
胡建平介绍说,此次公布的《标准》处于试行阶段,试行时间将不超过一年。试用期间,信息中心还将征集全国的意见对《标准》进行修订,最后的定稿将在试用期后由卫生部统一公布使用。《标准》现在卫生部网站上免费提供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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