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做好奶粉事件患儿救治和费用报销工作

        卫生部、中国保监会日前发出通知,要求进一步做好婴幼儿奶粉事件患儿医疗救治和相关疾病医疗费用报销工作。

  通知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继续组织辖区医疗机构做好目前仍处于急性治疗期患儿的免费救治工作,不得拒诊和推诿。对于个别医疗机构在患儿急性治疗期内收取的医疗费用尚未退还的,卫生行政部门要协助其积极寻找患儿家属,尽早退费。婴幼儿奶粉事件患儿急性治疗期终结后患上相关疾病,按《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食用含三聚氰胺奶粉致泌尿系统结石患儿急性终结期后可能出现的相关疾病关联性判定要点和宣教提纲二的通知》规定,属于报销范畴的,定点医疗机构应予以积极治疗,并在每一次连续治疗结束后出具《婴幼儿奶粉事件患儿相关疾病专用诊断证明》,作为患儿报销急性治疗期终结后所患相关疾病治疗费用的依据。医疗机构在出具《诊断证明》时,应对患儿身份认真核实,并由责任医师签字,医疗机构盖章。

  对于按有关规定持《诊断证明》等材料,申请医疗费用报销手续的患儿家属,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各分支机构要本着方便客户、简化手续的原则,严格按照委托协议做好婴幼儿奶粉事件患儿急性治疗期终结后相关疾病的医疗费用报销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