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感染猪流感检验检疫将加强

        国家质检总局4月25日发布紧急公告,要求来自人感染猪流感流行地区的人员,有流感样症状的,入境时应主动向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口头申报。

  公告称,过去两周去过流行地区的人员,入境后出现流感样症状的,要及时与当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联系。

  公告要求,前往人感染猪流感流行地区的人员,可以向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及其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了解该地区的疫情;旅行中或旅行后出现流感相关症状者,应立即就医,并在入境时向检验检疫机构申报。

  口岸检验检疫机构要加强对上述地区入境人员的体温检测、医学巡查等工作,对主动申报或现场查验发现有流感症状的人员要仔细排查,对受染人或受染嫌疑人采取公共卫生观察、隔离、送指定医院诊治等检疫措施。

  据介绍,人感染猪流感是由猪流感病毒引起的一种呼吸道传染病。人感染猪流感病毒后,会出现类似流感症状。病毒感染早期使用达菲(Oseltamivir)有效,但对金刚烷胺(Amantadine)和金刚乙胺(Rimantadine)有抗药性。预防措施主要为避免接触流感样病人,保持个人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