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东方医院召开药品器械供应商座谈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卫生局党委《关于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促进又好又快发展2008—2012年实施意见》、全省卫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市卫生系统党风廉政和行风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深化纠风和专项治理工作,坚决禁止药品供销和医疗活动中收受回扣、红包等违纪、违法行为,保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树立良好医院形象,日前,东方人民医院召开了加强行业作风建设、整治商业贿赂座谈会,院长李林、院治贿办、药械科相关人员及20家药品、器械供应商出席了座谈会。


  会议传达了胡锦涛同志在第十七届中纪委三次全会上的讲话精神,省卫生厅商业贿赂典型案例警示教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两高关于《办理商业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同时传达了市卫生系统党风廉政和行风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使各位药品、器械供应商认识到继续开展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长期性。通报了该院治理商业贿赂的各项措施及坚决态度,并要求供应商切实按照有关规定与医院进行正常的购销活动,完善自我约束机制,双方共同为构建和谐医院而努力。


  座谈中,围绕对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认识、长效机制的建设和治理医药购销领域专项工作的特点及采取的措施,供应商进行了充分阐述。大家普遍认为,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开展以来,医院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坚决纠正违反职业道德和市场规则的不正当交易行为,取得了明显成效,希望继续深入开展此项工作,进一步扩大战果十分必要。大家深刻认识到,作为供应商应该有更强的自律意识,在业务中更应自觉执行规章制度,自觉接受监督,做到自强、自警、自励。


  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工作,我们应该站在全局的高度,继续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针对医院药品采购部门的工作特点,制定相关的工作计划,形成完善的工作机制,逐步建立防控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同时也提醒医院相关部门要以此次专项工作为契机,以身作则,大力加强部门管理,要敢于抵制歪风邪气,确保医院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扎实开展、取得成效。


  会上,医院治贿办向供应商代表下发了“致药品、医疗器械供应商的一封公开信”,宣布了徐州市东方人民医院加强行业作风建设对药品、医疗器械和试剂等卫生材料供应商的诚信、自律规定,同时为规范在医院的销售行为,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守法、诚实守信”,市东方人民医院与药品、医疗器械和试剂等卫生材料供应商共同签订了“加强行业作风建设、整治商业贿赂廉洁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