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获悉,自今年开始,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对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Ⅰ类学分进行统一管理。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负责学分证书的统一印制、编号及发放。
2009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名单于日前公布,共计639个项目榜上有名。据悉,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Ⅰ类学分证书将加盖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办公室专用章,在全国范围内通用,并通过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继续教育管理系统实行网络化管理。各地国家级中医药继教项目主办单位需在项目举办前15个~30个工作日内向国家继教项目办公室申领证书,并在项目举办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上报项目执行情况。继教项目办公室对学分证书发放情况进行审核、确认后,将学员基本信息及对应的学分证书编号进行网上信息备案,并在中医药继续教育管理系统上公布。
阅读下一篇
卫生部党组书记张茅:切实落实深化医改各项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