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广大妇女同胞身体健康,进一步规范妇女卫生用品市场秩序,值“三·八”妇女节到来之际,市卫生监督所对市区卫生用品经营单位的妇女卫生用品开展了专项执法检查。
重点检查卫生用品经营单位的妇女卫生用品是否有有效的卫生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产品标签说明书是否符合《消毒管理办法》和《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的规定,是否存在标识信息不全、不真实或夸大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卫生用品仓储条件是否符合要求;同时对所查单位经营的妇女卫生用品和湿巾、卫生湿巾共28个品种进行了采样,检测其细菌菌落总数、大肠杆菌、致病性化脓菌(金黄色葡萄球菌、溶血性链球菌、绿脓杆菌)、真菌菌落总数共6个微生物指标,看其是否符合《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卫生标准》GB15979-2002的规定。
对此次检查中发现的经营无有效卫生许可证、标签说明书不符合规范(标签虚假或夸大,存在明示或暗示有治疗效果等)、卫生质量不符合标准妇女经期卫生用品的行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罚,并将检查结果进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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