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卫生局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通知

 
 徐卫传(2009)第3号

各县(市)、区卫生局,徐州经济开发区卫生管理办公室,市卫生监督所,市卫生监督所大屯分所,徐州市铁路卫生监督所:

  2月24日,卫生部等9个部门联合召开了全国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第二次电视电话会议,对做好第二阶段专项整治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2月25日,省卫生厅紧急下发了苏卫传[2009]14号明传电报,定于3月3日起对全省各地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查。为切实做好我市餐饮环节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及私屠滥宰病死猪病害猪肉非法交易专项整治工作,现紧急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对开展专项整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这次专项整治行动是由国务院统一部署,卫生部等九部门共同组织开展的全国性整治行动,意义非常重大。各地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和认识,按照市卫生局专项整治方案工作要求,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全力以赴推进第二阶段专项整治行动。

  二、全面开展清理整顿工作

  各地在第一阶段掌握基本情况的基础上,组织对辖区内存在突出问题的重点地区、重点产品进行监督检查,要按照《食品卫生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的要求,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集中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三、及时做好工作信息的汇总上报

  各地要按照专项整治工作要求,明确具体责任人员,认真做好专项整治工作的信息收集、分析和汇总工作,及时报送整治行动相关信息和报表,确保专项整治工作信息渠道畅通,报告及时准确。
  四、做好迎接省卫生厅督查组督查准备工作

  省卫生厅定于2009年3月3日起对我市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督查,请各地按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认真填写专项整治第二阶段工作情况报表,于3月2日前报市卫生局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做好本地督查的各项准备工作。联系人:李大伟,联系电话:82368651,传真:82368637,电子邮件:wsjdsjdyc@163.com
  附件:专项整治第二阶段工作情况汇总表
 

  二〇〇九年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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