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望30年
开篇语 今年是改革开放30年。伴随着国家发生的翻天覆地的变化,医疗卫生事业在改革和发展的进程中也取得了巨大成就。从今天起,本报陆续推出改革开放30年专题报道。报道将通过叙述医疗卫生事业改革的推动者、实践者、受益者的亲身经历与所感所思,从不同侧面、不同角度,反映改革开放给医疗卫生、健康保障事业和人们的幸福生活带来的巨大变化。
本报讯 (记者闫 龑)卫生部部长陈竺在近日召开的第十七届世界医学法学大会上指出,实行改革开放政策30年来,中国政府强调把保护和增进人民健康放在优先位置,中国卫生事业取得了巨大成就。
一是有效控制重大疾病,城乡居民健康水平持续提高。
30年来,我国法定报告传染病发病率由1978年的2364.9/10万下降到2007年的272.4/10万,死亡率由4.85/10万下降到0.99/10万。人均期望寿命由1978年的68.2岁增加到2005年的73岁。婴儿死亡率由1981年的34.7%。下降到2007年的15.3%。。孕产妇死亡率由1990年的88.9/10万下降到2007年的36.6/10万。上述健康指标位居发展中国家前列,为实现联合国 “千年发展目标”作出了重要贡献,为我国建设小康社会奠定了坚实基础。当前,我们高度重视新生传染性疾病和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预防和控制。
二是卫生服务体系不断健全,可及性得到明显改善。
我国医疗卫生资源总量持续增加,覆盖城乡居民的卫生服务体系基本建立。
2007年,我国拥有卫生机构31.5万个,另有村卫生室61.4万个。全国医院床位总数为370.1万张,每千人口医院卫生院床位数为2.54张。全国卫生系统人员达570万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不断健全,预防和控制重大疾病的能力不断提高。卫生系统的服务和保障能力及技术水平得到极大提升,人民群众得到了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带来的实惠。
三是医疗保障体系初步建立。
2007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已覆盖1.8亿人,目前正在继续稳步推进。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在88个试点城市展开,已有4291万城镇居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快速推进,筹资水平不断提高,管理制度日趋完善,保障水平稳步提升。截至2008年6月,全国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县(市、区)达到2729个,已覆盖全部有农业人口的县(市、区),参加新农合的农村居民达8.15亿人。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初步建立,农村医疗救助覆盖了全部有农业人口的县(区)。目前,各类保障制度覆盖了超过10亿城乡居民,多层次的医疗保障制度框架已初步建立。
四是卫生法制化建设深入推进,群众健康权益不断得到保障。
我国已形成了法律、法规、条例、规章制度等组成的系统的卫生法律框架。全国人大常委会先后颁布实施了《传染病防治法》、《食品卫生法》、《母婴保健法》等10部有关卫生方面的法律。国务院颁布实施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器官移植条例》等37部行政法规。卫生部制定印发了《处方管理办法》等180余件部门规章,组织制定了1800余项卫生标准。全国共有卫生监督员约9.4万人,覆盖包括农村地区在内的卫生监督体系基本形成,综合执法能力不断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