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7日,卫生部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出紧急通知,要求暂停销售、使用标示为黑龙江省完达山制药厂(2008年1月更名为黑龙江省完达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刺五加注射液。
10月6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接到报告,云南省红河州6名患者使用了标示为黑龙江省完达山制药厂生产的两批刺五加注射液(批号:2007122721、2007121511,规格:100ml/瓶)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其中有3人死亡。
紧急通知要求,各地药监卫生部门立即通知辖区内有关药品经营和使用单位,并密切关注该药品不良反应。各地的医疗卫生机构、药品不良反应中心要严密监测,主动收集相关信息。
据悉,卫生部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于10月7日派出两个工作组分赴云南省和黑龙江省开展联合调查、医疗救治。截至目前,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尚未收到其他地区使用上述产品的严重不良反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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