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总院制定“检验危急值报告制度”

 近日,由矿总院医疗安全及医疗质量专家委员会讨论制定了“检验危急值报告制度”,建立这一制度对处于生命边缘状态的患者起着十分必要的作用,临床医师在得到危急值报告时,可迅速给予患者干预措施或治疗。

  临床检验危急值报告管理制度包括:

  1、检验危急值项目及数值;

  2、在出现“危急值”时的应对措施,如:立即对检验设备进行确认有无机器故障、立即通知相关科室临床医生,并做记录、临床医生结合病人病情综合分析,必要时复查等;

  3、临床医生在确认危急值与病情相符后,应立即采取有效的急救措施;

  4、定性为危急值时,责任医师严格按传染病有关管理规定登记上报;

  5、检验中心要严格制定危急值试验操作规程;

  6、检验中心要重点关注来自急诊室、重症监护室、手术室等危重病人集中科室的标本。
  
  院医务处将定期检查和总结“危急值报告”这项工作,追踪了解患者病情的变化,提出持续改进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