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述评:“120急救车特权”不得滥用!

  警灯闪烁,警笛长鸣,车牌号为豫Q08120的急救车一路风驰电掣,直奔国家AAA级景区??驻马店市金顶山风景区,在景区大门口停下后,车上下来的竟然是15名游客。“出来玩儿,竟然动用急救车,万一有急诊病人需要接诊怎么办?”现场的游客们对此议论纷纷。(见昨日《大河报》A07版)

  急救车虽然是包括私立医院在内的各医院的“部门财产”或“私有财产”,但是,出于对救死扶伤、人命关天等人道意义上的考虑,国家利用法律赋予了它部分“特权”,如在接送急重病人时可以不受交通规则的约束等,这样,它就具有了公益的性质,在使用范围上也就要受到某种限制。对于这个常识,相信所有急救车的拥有者和驾驶员都是知道的。可是,为什么会发生报道中所说的事件呢?

  笔者认为,一些长期习惯于享受特权的人和长期专门寻找特权、利用特权的人,总是不放过任何享受特权和利用特权的机会,即使是急救车拥有的这一点点特权,他们也向其伸出了黑手。

  接到记者电话的驻马店市卫生局值班人员说:“将向局领导如实汇报,查明后给社会一个交代。”这个回答很好。但在没有查明之前,笔者不妨来个推测,看看伸出黑手的是哪路“神仙”。

  可能是某公立医院的某位领导或某私立医院的头头,为了方便某些“关系户”或自己的亲朋们旅游而派了车;或者是这辆急救车的驾驶员私自做主,将车偷偷开出来方便亲朋好友山上旅游。无论是哪一种,都是在干着公车私用、滥用权力、拿病人生命当儿戏的勾当。尤其是他们一边享受着交通法律赋予的特权,一边去干违反交通法律的事情,非常恶劣。无论责任在谁,都应受到卫生管理部门的追究。

  笔者认为,这件事情的最大价值,是让我们再一次看清了不受监督和制约的权力是多么容易被滥用。公立医院的头头们公然化公为私并不罕见,我们很熟悉,但私立医院的头头们一旦沾上公益的“边”,也想趁机利用一把,这也应该引起我们的警惕。更让我们深思的是,一个小小的救护车驾驶员,也在时刻盯着急救车身上的那点特权,一旦有机会,就要无偿占有一次!

  总之,只要是权力,不管是掌握在“公家”手中或者“民间”手中,不管掌握在部门手中还是在个人手中,都有天然的越权冲动,都有腐化权力拥有者的本能,对此,必须用有效的制度进行监督和制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