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药检所获得“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日,市药检所收到了由江苏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颁发的“2005-2006年度江苏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的奖状和荣誉证书。
    该所始终致力于文明单位的创建工作,将文明单位创建与单位的各项工作紧密结合在一起,进一步强化了围绕服务中心、巩固创建成果、推动协调发展的创建理念,各项工作开展的有声有色,文明创建的活动丰富多彩,文明创建的氛围浓厚,创建成效显著,2002-2003年度和2004-2005年度连续获得了徐州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的徐州市“文明单位”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