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全市卫生法制与监督工作的指导思想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内涵建设,推进卫生依法行政;加强卫生监督员培训,努力提高卫生监督执法的能力和水平;以食品卫生、职业卫生、环境卫生、放射卫生、传染病防治监督、医疗服务监督等为重点,开展卫监系列专项整治行动,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强化内部层级监督,规范卫生行政执法行为,创造合法、公正、文明、有序的卫生行政执法环境。
一、注重内涵建设,加强卫生监督体系能力建设
(一)完善卫生监督体系建设,提升卫生监督执法能力。注重加强各级卫生监督机构的能力建设,建立市、县、中心乡镇卫生监督执法联动机制。按照《卫生监督机构建设指导意见》和《卫生监督信息系统建设 指导意见》的要求,积极争取各级财政加大投入,配备必要的取证工具和快速检测设备,推进全市卫生监督信息网络建设。继续组织开展各类执法处置演练,不断适应依法行政和快速反应的工作要求。
(二)强化卫生监督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卫生监督队伍的综合素质。按照《2005-2010年全国卫生监督员教育培训规划》要求,以掌握卫生执法程序和业务知识为重点,组织开展卫生监督员培训工作,着力提高卫生执法人员的素质和能力。组织开展执法评比竞赛活动,促进卫生监督员业务素质的不断提高,适应卫生监督工作需要。
(三)继续开展卫生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按照卫生部《卫生行政执法考核评议办法》的要求, 围绕卫生监督重点工作继续开展考评活动,促进我市整体卫生监督水平的提高。
二、突出重点,全面开展卫生监督工作
(一)继续开展食品卫生专项整治活动
1、加强餐饮业、食堂等食品消费环节的监管工作。在总结我市餐饮消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基础上,严格按照卫生部《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2007年版)》的规定和要求,全面推行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强化原料进货索证制度落实,探索开展餐饮业食品卫生监督公示制度。
2、继续开展食品卫生专项整治工作。以农村、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地区,以小型餐饮单位、建筑工地食堂等为重点监管对象,开展餐饮消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规范餐饮、食堂等单位的行为。抓好重点产品的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打击超范围、超剂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的行为。
3、预防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加强学校、餐饮业等单位食物中毒事故的防治工作,提高卫生监督机构应对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二)切实做好医疗服务和血液安全监督执法工作
以贯彻执行《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为重点,强化医疗服务行为的监督,加大对重点地区、重点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力度,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秩序。贯彻落实《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严格追究违法违规医疗机构及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提高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法制意识。完善监督措施,积极开展医疗机构诚信执业信誉度管理工作,建立完善长效监督管理机制。
(三)加强对职业、放射卫生的监督检查
1、开展职业卫生监督检查。按照卫生部门职责,结合我市实际,以存在粉尘、有机溶剂、石棉职业危害的企业为重点,加大对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情况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严重危害劳动者健康的违法行为,曝光一批典型案件和严重违法企业。
2、规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管理。加强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控制效果评价审查工作,规范审查程序。加强与安全监管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和配合,从源头控制和预防职业病危害。
3、强化放射防护监督管理。贯彻落实《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和《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加强放射诊疗机构的许可管理,开展放射工作人员的健康监护、个人剂量监督检查。
(四)落实环境卫生、传染病防治等监督执法工作
1、开展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和化妆品专项整治活动。根据省卫生厅有关工作计划,组织做好化妆品、消毒产品和涉水产品的监督抽检工作,加大案件查处力度,组织查处违法行为,对发现的典型案件适时向社会公布。
2、加大传染病防治执法监督检查力度。认真贯彻执行《传染病防治法》,以医疗废物处置等为重点,组织开展传染病防治执法监督检查。
(五)建立部门联动的学校卫生监督机制。认真落实《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与教育部门建立学校卫生联防联控机制,开展监督执法行动,强化学校食品卫生管理和监督,不断提高学校卫生工作水平。
三、加强研究,做好各项卫生法制工作
(一)做好法制宣传工作。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与协作,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做好“食品卫生法宣传周”、“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的宣传工作,为卫生执法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促进卫生执法行为的规范化。建立行政执法卷宗点评和通报制度,适时召开卫生执法自由裁量行为研讨培训会,加快推进规范自由裁量权制度的实施,规范卫生执法行为。制定《徐州市卫生行政处罚案件办理流程》等规定,加强卫生监督执法制度化建设。
(三)贯彻落实卫生监督执法责任制。认真贯彻落实卫生部《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若干规定》,建立健全相关配套制度。强化卫生监督稽查工作,逐步健全卫生监督稽查组织机构,探索卫生监督稽查工作机制,组织开展专项稽查活动。通过行政复议、稽查等法定途径落实执法责任追究,不断规范卫生监督执法行为。认真贯彻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推进卫生监督政务公开。
(四)推进“法治徐州示范单位”的创建工作。按照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的要求,对照创建标准,认真落实依法行政和依法治理工作,促进法治创建工作在全市卫生系统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