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确保各项监管工作落到实处,近日,丰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出台了《丰县食品安全明察暗访工作制度》,本制度规定,根据工作需要,县食安委办公室对各镇政府、食安委各成员单位工作开展情况实施明察暗访。明察采取不定期开展联合检查或专项检查的方式实施,每季度对辖区内涉食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组织一至三次暗访。本制度还明确了明察暗访的主要内容,并指出针对明察暗访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县食安委办公室对相关监管部门实行督办,督办采取下发督办单,督促相关监管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尽快解决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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