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民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质检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八部门,近日联合发布《全国听力障碍预防与康复规划(2007年~2015年)》。《规划》提出,要将听力障碍预防与康复工作纳入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事业发展规划,重点做好听力障碍儿童的康复服务。
《规划》提出,到2015年,初级听力卫生保健服务(以县级行政区为单位)覆盖率达80%;听力语言康复服务覆盖率(以县级行政区为单位)达80%;药物、感染、噪声性聋发生比例以2006年为基数降低10%; 已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的地区,新生儿听力筛查覆盖率在2005年基础上提高30%; 听力障碍人群中听力保健与康复知识的知晓率达60%。
《规划》还提出,卫生和残联等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开展城市社区、农村基层卫生人员的听力保健业务培训;开展妇幼保健机构新生儿听力筛查专业人员的培养,并为其开展工作提供条件;加强基层医院耳鼻喉科(室)和聋儿康复机构听力门诊部建设,对听力障碍和耳病患者进行及时的检查和诊治;支持各级听力语言康复机构建设,以聋儿康复为重点,逐步将业务范围扩展至全年龄段。
《规划》提出,到2015年,初级听力卫生保健服务(以县级行政区为单位)覆盖率达80%;听力语言康复服务覆盖率(以县级行政区为单位)达80%;药物、感染、噪声性聋发生比例以2006年为基数降低10%; 已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的地区,新生儿听力筛查覆盖率在2005年基础上提高30%; 听力障碍人群中听力保健与康复知识的知晓率达60%。
《规划》还提出,卫生和残联等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开展城市社区、农村基层卫生人员的听力保健业务培训;开展妇幼保健机构新生儿听力筛查专业人员的培养,并为其开展工作提供条件;加强基层医院耳鼻喉科(室)和聋儿康复机构听力门诊部建设,对听力障碍和耳病患者进行及时的检查和诊治;支持各级听力语言康复机构建设,以聋儿康复为重点,逐步将业务范围扩展至全年龄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