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徐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接到群众举报,称我市三十二中附近白向路某居民楼存在非法加工义齿窝点。我局执法人员立即对该处进行调查。经检查,在该居民楼内发现了义齿加工车间,车间内有生产义齿所用的工具、模具及一些半成品。该车间设备简陋,卫生条件极差,负责人陈某辩称其虽未取得《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但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是合法单位,并公然阻挠执法人员的执法检查。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开办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并发给《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无《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的,工商行政部门不得发给营业执照。”执法人员对其进行耐心的说服教育,陈某终于端正了态度,认识到了自己的违法行为。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当中。
阅读下一篇
铜山县加强结核病防治宣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