沛县食安委三项措施严格落实督察督办制度

一是强化政府的食品安全责任意识。该县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了对县、(镇)区党政领导班子目标考核体系,把专项整治作为考核体系中一项重点内容,要求做到方案、措施、人员、效果四落实 
  二是加大督察督办力度。对每次专项整治活动中发现的问题,在两日内下发专项督察督办单,要求相关部门限期处理、及时上报结果。同时,县食安委组成督察督办组,采取回头看、跟踪问效方法,对屡教不改、违法违规的企业,责令相关监管部门对其停业整改、严厉处罚;对执法不公正、落实不到位的相关监管部门进行全县通报,做到专项专办、有督有果。 
  三是强化宣传教育。该县把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作为全年重点督办工作,把专项整治活动与宣传教育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利用各种载体和新闻媒体,广泛宣传食品安全常识,大力扶持诚信守法的生产、经营企业做强做大。同时,定期向社会通告专项整治活动成果,向政府和相关部门通报工作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