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卫生局做好餐饮消费安全专项整治验收的紧急通知

 
  徐卫传(2007)第15号
 
各县(市)、区卫生局,徐州市经济开发区卫生管理办公室,市卫生监督所,市卫生监督所大屯监督分所,徐州市铁路卫生监督所:
  现接《省卫生厅关于做好餐饮消费安全专项整治验收工作的紧急通知》(苏卫传〔2007〕72号),全省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将在2007年12月中旬组织对我市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考核验收。为做好餐饮消费安全专项整治总结验收工作,根据省卫生厅的文件精神,现将有关要求紧急通知如下:  
  一、狠抓落实,全面完成餐饮消费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目标任务。近期,我局已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餐饮消费安全专项整治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徐卫法监〔2007〕49号),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明确工作要求。请各地要围绕“4个100%和1个95%”的专项整治目标,以食堂和县城以上城市的餐饮单位为重点,加大力度,确保上述目标按期实现。
  二、对照标准,认真做好专项整治的自查工作。各地务必在12月10日以前,按照《江苏省餐饮消费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暨卫监三号行动工作自查验收方案》的要求,完成本地专项整治的自查工作。自查主要内容是:专项整治工作完成情况、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长效机制建立和实施情况、组织领导和责任制落实情况。在各地自查的基础上,我局将对各地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考核验收。
  三、准确及时,继续做好专项整治信息的报送工作。根据卫生部、卫生厅紧急通知的要求,从12月1日开始,各地要按新的统计报表填报专项整治工作相关的数据(见省卫生厅紧急通知的附件2)。请各地按照省卫生厅紧急通知的附件2(表1、表2)中的指标说明进行统计、填报,并统一标准,规范数据报送,做到底数清楚、成果量化、有据可查。
  各地餐饮消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总结(总结报告提纲见省卫生厅紧急通知附件3)请于12月10日前,务必报送到市餐饮消费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85583119,E-mail:xuzhouzll@tom.com)。
附件:省卫生厅关于做好全省餐饮消费安全专项整治验收工作的紧急通知(苏卫传[2007]72号)

(网址http://www.jswst.gov.cn/gb/jsswst/gzdt/bmdt/wsjd/userobject1ai16988.html)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