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汪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多项措施重点检查挂靠经营违法行为

本周贾汪局检查药品零售企业12家,在对12家零售药店的专项检查中,采取两项措施,重点检查是否存在非法购进、挂靠经营、出租或转让柜台的违法行为,同时,根据区政府调度会的要求和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目标任务,及时下发了“致药械经营者的一封信”。

一是针对非法购进和挂靠经营:重点检查购进票据及药品验收管理,要求企业购进药品必须索取合法票据和供货方资质证明,并严格执行进货检查验制度;重点审查各经营企业、 医疗机构药品、医疗器械供货单位留存的资质证明材料,核查资质证明的真实性,核对销售清单与供货方的一致性,发现疑问及时组织协查;重点检查供货方业务员资质,发现可疑及时与供货企业联系或向当地药监局核实;对资质证明材料收集不全,管理混乱,未加盖红色印章等情况,责令其立即整改,同时指导各单位建立规范的供货方档案,完善对供货单位的资质审查制度,确保药械购进渠道合法、程序规范。

二是针对加强对药品零售企业出租出借柜台违法行为的监管,重点查看企业员工花名册,并且要求在店内明显位置悬挂从业人员上岗证,药学技术人员和药品销售人员统一佩戴胸卡上岗,禁止非本企业销售人员在店内从事药品宣传和推销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