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生婴儿致骨折 铁营医院未尽义务赔1万

  全程导医网 来源:京华时报  时间:2006年11月07日

  婴儿琼琼出生后被发现左肩骨折。认为医生在接生时用力拉拽导致了此后果,琼琼的父母将丰台区铁营医院告上法庭,索赔10万元(本报9月13日曾报道)。昨天,丰台法院一审认定院方存在过错,并判决医院赔偿琼琼一万元。

  去年1月20日,琼琼经剖腹产出生在丰台区铁营医院。出生后的第11天,琼琼的父母发现孩子不停啼哭,同时胳膊活动欠佳。经医院X线检查,琼琼“左锁骨骨折”。认为医生在孩子出生时用力拉拽,人为造成琼琼左肩锁骨骨折,琼琼父母将铁营医院告上法院,要求医院承担民事责任,赔偿10万元。

  开庭时,铁营医院表示,医疗行业是一种高风险的行业,尤其是产科和儿科。他们认为,孩子的骨折与医院的诊疗过程没有关系。但司法鉴定中心鉴定的结论为,琼琼的骨折为产科分娩并发症,由剖腹产分娩造成的可能性大,“医院未在产前告知这种可能情况,且未能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医院对此存在过失,应负轻微责任。”

  丰台法院据此认定,琼琼在出生后第11天才被发现锁骨骨折症状,该症状虽是产科分娩时的并发症,但铁营医院在手术前未向患者告知,手术后又未能及时发现孩子锁骨骨折,并及早给予相应处置,给琼琼带来一定的痛苦,并在一定范围内增加了琼琼家人的经济负担。对此,医院具有一定的过错。作为过错方,医院应适当赔偿琼琼的部分经济损失。

  最终,根据琼琼的治疗情况、支付医疗费等实际状况,该院判决铁营医院赔偿琼琼医疗费、精神抚慰金一万元。

  【来源:京华时报】 【作者:裴晓兰 李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