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山县食药监、卫生部门携手,加大督查指导力度,采取有效措施,深入推进农村医疗机构“规范(合格)药房”建设,农村医疗机构“规范(合格)药房”创建活动取得突破。一是开展培训活动。采取以会代训、分片培训等形式,对农村医疗机构负责人和协管员进行培训,明确“规范(合格)药房”建设的内涵及标准,对“规范(合格)药房”建设工作进行具体安排部署。二是促进“规范(合格)药房”建设与新农合相结合。将农村医疗机构“规范(合格)药房”建设作为新农合建设的一项主要内容,规定药房不合格的医院和卫生室不得列入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调动了农村医疗机构参与“规范(合格)药房”建设的积极性。三是细化标准,严格验收。按照“成熟一个,验收一个”的原则,坚持验收标准,保证“规范(合格)药房”创建质量。四是加强监管,确保成效。加强对镇医疗机构、村卫生室药品采购、储存、养护等环节的管理,督促其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严防假劣药品流入市场。目前,全县100%的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药房通过评估验收,全部达到“规范(合格)药房”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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