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总结近3年来医院管理年活动的成效,进一步推动医院工作,全面实现医院管理年活动的目标,近日,卫生部组成12个督导组对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院管理年活动进行集中督导。
2005年以来,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局在全国开展了“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主题”的医院管理年活动,以指导各级各类医院进一步端正办院宗旨和办院方向,加强科学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安全、满意的医疗服务。在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广大医院的积极努力下,医院建设和管理不断取得新的成绩,得到了各级医院和广大医务工作者的积极拥护.
根据卫生部的工作安排,本次通过对医院的督促、检查、指导将实现三个目的。一是继续深入推动各地“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主题”的医院管理年活动扎实、有效开展。二是总结2005年以来医院管理年活动成绩,发掘医疗机构和卫生行政部门在加强医院管理方面的经验和亮点,在全国发现一些在医院管理年活动中组织有力、效果突出的卫生行政部门,以及一批管理水平高、整体实力强、医院管理年活动效果明显和单项工作有特色的典型。三是分析研究医院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指导帮助医院加强管理,提高水平,促进医疗服务质量的持续提高。
卫生部从全国抽调了132名专家,与部内有关人员共同组成12个组,由卫生部的部领导分别带队,分赴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据介绍,本次督导有三个特点:一是内容全。本次督导应用《医院管理年活动检查表》对被督导医院进行检查评价,检查表包括了2007年医院管理年活动的6项工作目标和39项重点要求,基本涵盖了医院管理的各个环节,能够全面反映医院的工作状况。二是重点突出。本次督导将改善医疗执业环境的措施与效果,医患关系处理,医疗质量保障与持续改进的措施,《处方管理办法》执行情况;护理工作要求落实情况;减轻群众负担的情况和便民利民的新举措等作为重点内容进行检查评价。三是方法创新。本次督导在前两次督导的基础上增加了院长答辩、召开患者座谈、旁听死亡(疑难)病例讨论,参加病房早交班和科室查房,选择出院患者追踪其门诊、入院直至出院全过程的诊疗和费用情况等新的检查方式,争取对医院的工作状况有更加准确的评价。
卫生部对督导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严肃认真,坚持标准。要求专家在督导中按照卫生部制订的医院管理年活动检查方案,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本着查实、查细、查严的原则,严格掌握标准。二是客观准确,实事求是。要求通过督导对被检查医院的优点和经验做好概括总结和提炼;发现问题要准确,研究问题要细致,反馈情况要客观,改进建议要具体。要实事求是地反映出被督导医院的工作状态和管理水平。三是严谨正派,遵守纪律。要求督导专家做到检查认真细致,实事求是;指导客观全面,一针见血;帮助真心实意,诚恳友善。四是相互学习,共同提高。要求医院和专家要利用相互交流、相互借鉴的机会,注重学习医院管理的好经验、好做法,共同促进和提高医院的整体管理水平和医疗服务水平。
背景链接:医院管理年活动工作目标和重点要求
(一)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巩固基础医疗和护理质量,保证医疗服务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重点要求:
1、严格贯彻执行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做到依法执业,行为规范。依法查处违反《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的行为并予以公示。
2、加大医院院长管理责任。明确院长是医院质量管理第一责任人,坚持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医院院长减少临床专业技术服务,以主要精力加强和改善医院管理、维护公益性质。医院领导定期专题研究提高医疗质量、保证医疗安全的工作,确立质量与安全工作的重点目标,组织开展经常性监督检查,针对存在问题落实持续改进措施。
3、全面推行医院院务公开制度,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群众监督,听取群众意见;结合医师定期考核,建立医院及其医务人员违法违规行为公示制度。
4、健全医院规章制度和人员岗位责任制度,严格落实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制度。做到人人知晓,落实到位。其中,对病历管理要重点加强运行病历的实时监控与管理。
5、根据医院的功能任务,合理配备医务人员。加强医院管理人员法律法规和管理知识培训,对医师按照《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严格考核,强化医务人员“三基三严”训练。
6、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质,坚持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因病施治。严格控制,规范使用高值耗材和贵重药品,继续实行三级医院同类医学检验、医学影像检查结果互认。
7、执行《处方管理办法》,加强处方规范化管理,实行按药品通用名处方,开展处方点评工作,登记并通报不合理处方
严格执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和细菌耐药监测,提高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水平。
培养临床药师,实施临床用药监控,加强药品不良反应与药害事故的监测与报告。
8、在临床护理工作中贯穿“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正确实施治疗和护理措施,密切观察患者病情变化,为患者提供基本生活护理服务,提供康复和健康指导,保障患者安全和护理工作质量。
9、加强医疗技术和人员资格准入,维护患者安全。严格对大型医用设备、器官移植技术、介入技术、人工关节等高新技术的准入和临床应用管理。
10、加强对急危重症患者的管理,提高急危重症患者抢救成功率。落实首诊负责制,提高急诊科(室)能力,做到专业设置、人员配备合理,抢救设备设施齐备、完好;医务人员相对固定,值班医师胜任急诊抢救工作;急诊会诊迅速到位;急诊科(室)、入院、手术“绿色通道”畅通。加强对重症监护病房(ICU)的管理,人员、设备、设施配备与其功能、任务相适应,科学、合理、规范救治。
11、加强临床检验、医学影像、病理和临床用血管理,提高质量。
12、加强医院感染管理工作,提高医院感染诊断水平,有效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按规定做好传染病报告工作。(
(二)改进服务流程,改善就诊环境,方便病人就医。
重点要求:
13、优化流程,简化环节,合理科室布局;加强挂号管理,创新挂号便民方式,提高预约挂号比例;采取措施提高工作效率,缩短患者各种等候时间。
14、科室、服务标识规范、清楚、醒目、易懂。
15、为患者提供清洁、舒适、温馨、私密性良好的诊疗环境和便民服务措施,门诊提供导诊咨询服务,有候诊椅、饮水、轮椅、电话等设施。
(三)提高服务意识,改善服务态度,转变服务作风,注重诚信服务,增进医患沟通,优化医疗执业环境,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
重点要求:
16、维护患者合法权益,充分尊重患者知情同意权和选择权。
17、服务态度良好,语言文明礼貌,杜绝生、冷、硬、顶、推现象。
18、建立医患沟通制度,增强医患感情交流。规范医患沟通内容、形式,交流用语通俗、易懂,增强沟通效果。
19、完善患者投诉处理制度,公布投诉电话、信箱,及时受理、处置患者投诉。采取多种方式,收集患者意见,及时改进工作。
20、创建平安医院,优化医疗执业环境.
(四)加强财务管理,规范收支管理,完善分配办法,控制医药费用。
重点要求:
21、坚持“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原则,医院一切财务收支必须纳入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严禁医院、部门、科室设立账外账和“小金库”。
22、建立科学决策机制,提高医院经济管理水平,加强财务监督分析,实行重大经济事项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重大项目必须经集体讨论并按规定程序报批。实行分级负责,责任到人。
23、加强药品、材料、设备等物资的管理,严格实行医院成本核算制度。加强管理、堵塞漏洞,降低医疗服务成本和药品、材料消耗。
24、加强综合绩效考核,突出服务质量、数量和职业道德,建立科学的激励约束机制。建立按岗取酬、按工作量取酬、按服务质量和工作绩效取酬的分配机制。严禁科室承包,严禁医务人员收入分配与医疗服务收入直接挂钩。
25、落实各项惠民措施,努力缓解看病贵.
(五)严格医药费用管理,杜绝不合理收费。
重点要求:
26、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药品、医用耗材集中招标采购的制度和规定,将应招标药品、医用耗材全部纳入集中招标采购,做到公开、透明、公正。严禁擅自采购应招标药品、医用耗材。
27、严格执行国家药品、医用耗材价格政策和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禁止在国家规定之外擅自设立收费项目,严禁分解项目、比照项目收费和重复收费。
28、向社会公开收费项目和标准。在显著位置通过多种方式,如电子触摸屏、电子显示屏、公示栏、价目表等,公示医疗服务价格、常用药品和主要医用耗材的价格。
29、严格执行住院患者费用一日清制度,将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疗服务名称、数量、单价、金额等通过适当方式告知患者。患者出院时,提供详细的总费用清单。
30、接受患者价格咨询和费用查询,如实提供价格或费用信息,及时处理患者对违规收费的投诉。
31、完善医疗服务项目的病历记录和费用核查制度,定期对患者费用进行核查,病历没有记录的医疗服务项目不得收取费用.
(六)加强思想道德教育,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加强医院文化建设,推进精神文明建设,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重点要求:
32、加强医院文化建设,强调忠诚的服务精神和人道的服务文化。
33、认真组织开展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宣传先进典型事迹,弘扬正气,树立新风。
34、继续认真扎实做好自查自纠、查办案件和建立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等各项工作。
35、执行医德考评制度,加强医德医风教育、纪律教育和法制教育;认真处理群众投诉、举报,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36、严禁医务人员索要患者及其家属的财物;严禁医务人员接受医疗设备、医疗器械、药品、试剂等生产、销售企业或个人给予的回扣、提成和其他不正当利益。严禁药品处方、检验检查等“开单提成”,严禁医院向科室或个人下达创收指标。
37、严禁医院利用回扣、提成及其他不正当手段从其它医疗机构招揽患者。
38、严格执行《医疗广告管理办法》,严禁发布违法医疗广告误导患者,欺骗群众。
39、加强纠风工作,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强化医院院长管理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