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制度方能保证“参合”农民的利益

 

 

日前,有媒体报道,陕西省洋县妇幼保健院医护人员采取伪造住院病历及住院收费单据等手段,套取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以增加个人和单位收入。经查,该院多个科室的33名职工参与了套取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共伪造了86份假病历和住院患者收费单据,总金额为38万元,报销了175266.68元。

作为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洋县妇保院应当用好这笔钱,维护好参合民的健康权益。可是,该院却把新农合基金当成了“嘴边肉”,将套取的资金装入个人腰包。洋县妇保院的恶劣做法也许只是个例,但自2003年新农合在全国正式启动以来,新农合基金被滥用的现象便时有发生。比如,有的定点医疗机构过度用药,造成基金的浪费;有的不合理检查,导致基金的有效使用率降低;有的甚至“引导”农民在不必要的情况下住院治疗,结果“医院挣了钱,农民不受益”。这些现象的存在提醒我们,新农合基金的安全有效使用,还需要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创新管理方法,跟进相关法律,以有效震慑那些损害百姓切身利益的行为;需要取信于民,保证农民知情、参与和监督的权利。如此,方能实现政府赢得民心、农民赢得实惠、医疗机构赢得发展的“三赢”成效,让“新农合”在叫好的同时更叫座儿!

首先,要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督。既要督促其合理使用新农合基金,又要对其违反规定的问题进行处罚,该处罚的绝不迁就,该取消定点资格的绝不手软。

其次,提高农民对有效使用新农合基金重要性的认识。洋县妇保院套取新农合基金的目的之所以能够达到,与一些参合农民的“配合”是分不开的。如果农民能够提高对新农合的认识,自觉看管好自己的“钱袋子”,一些浪费、套取新农合基金的违规做法就无法进入操作阶段。

再次,要加速制定保障新农合基金安全有效使用的法律法规。目前,对新农合基金的安全使用,缺乏法律法规的支持,对一些违规做法,处罚起来人为的因素太多,处罚力度也较小,达不到惩戒的目的。只有制定有关的法律法规,用法律的手段来规范和约束新农合基金的使用,才能真正保证新农合基金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