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医疗机构“两房”建设工作,新沂局结合本地实际,采取“四针对一结合”着力推进医疗机构“两房”建设工作。
一是针对部分医疗机构药房分类分区不明显等现象,实行统一制作标识,统一色标,强化分类分区管理。二是针对医疗机构当前制定的药品、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制度普遍不完善或不符合标准的现象,通过现场指导、查漏补缺等方式,使医疗机构制度更加规范化,可操作性更强。三是针对医疗机构在药品、医疗器械的购进、验收、储存、养护、使用行为中普遍存在台帐不健全或台帐记录不规范等现象,要求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善各种药品、医疗器械台帐。四是针对部分医疗机构普遍存在人员法律法规意识不强等现象,组织医疗机构涉药人员进行培训,不合格者重新学习补考,有效加强医疗机构涉药人员法律法规意识。五是把“两房”建设与新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相结合。建立激励机制,鼓励农村医疗机构药房上台阶、上档次,从而确保“规范药房”创建工作的质量,将创建工作推上一个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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