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可获多重医疗保障

 

 

8月15日,在国务院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说,农民工进城务工遇到的疾病风险需要有制度安排来保障,目前所有农村居民都可以自愿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对于进城务工的农民,特别是和用人单位形成比较稳定劳动关系的农民工,还必须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还开展了推进农民工参加大病医疗保险的专项行动,目前,已有2600多万农民工参加了这一保险,今年计划超过3000万人。

胡晓义说,目前,我国农民工大约有两亿人口,其中有1.2亿到1.3亿已经进入城市或者长期在城市工作;和用人单位形成相对稳定劳动关系的,已有6000万人至7000万人。据统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已经覆盖了农村8亿人口中的7亿以上。但是,对于农民工来说,仅仅靠新农合比较低的筹资水平还难以支付在城市的医疗费用。因此,农民工用人单位有义务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其提供医疗保险。农民工群体在医疗领域中遇到的最大风险是大病风险,所以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里面,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对农民工专门做出了一个政策安排,就是首先保证农民工的住院和大病医疗,不用其个人缴费、完全由单位交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