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今年4月我省启动平安医院创建活动以来,各地、各部门、各单位积极行动起来,以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为中心,加强领导,协调配合,多措并举,全面推进,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进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
省政府何权副省长高度重视平安医院创建工作,多次召集有关部门进行会商,亲自修改完善创建活动意见,经常过问工作进展情况。省成立了以省卫生厅厅长郭兴华为组长、省14个有关部门分管领导参加的“省平安医院创建活动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卫生厅,省卫生厅副厅长黄祖瑚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省14个部门的相关职能处室负责人担任办公室成员(苏平医协组[2007]1号)。
南京、镇江等市成立了创建平安医院活动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徐州、常州、苏州、南通、扬州、宿迁等市成立了创建活动协调小组及其办公室。徐州市、常州市等卫生局还成立了平安医院创建活动领导小组。连云港、淮安市卫生局成立了创建领导小组,所属各医院都成立了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领导组织。全省形成了政府主导、卫生牵头、多部门参与的共创工作格局,确保了组织到位、人员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积极组织开展创建活动。
(二)积极宣传发动
无锡市组织开展了平安医院创建相关专项宣传教育活动。徐州市召开了全市医疗安全工作会议暨平安医院创建活动动员会议、全市医院管理年活动暨医政工作推进会议、全市卫生局局长、院长工作会议上,对平安医院创建工作进行反复动员部署。
(三)制定实施方案
南京市制定了《2007年度“平安医院”创建工作检查考核实施方案》,开展平安医院创建活动的意见也将于近期下发。无锡市卫生局制定了创建平安医院工作方案。徐州市有关部门制定了《平安医院创建活动实施意见》、《徐州市医院内部安全技术防范建设实施方案》,卫生局还制定了《平安医院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徐州市医患纠纷预防处置暂行规定》。苏州市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平安医院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南通市研究制定了《南通市关于深化“平安医院”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连云港市制定了《关于开展平安医院创建活动的意见》等四个文件,该市卫生系统还制定了创建平安医院实施方案。盐城市下发了《关于深入开展平安医院创建活动的意见》。扬州市制定了《关于在全市二级以上医院开展平安医院创建活动的指导意见》和2007年创建活动工作要点和内容。镇江市下发了《关于开展平安医院创建活动的意见》。泰州市拟订了《泰州市关于开展平安医院创建活动的意见》,已报市政府审核。宿迁市下发了《宿迁市开展平安医院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宿迁市平安医院考核评价标准》、《宿迁市医疗纠纷处理及长效管理办法》。
(四)突出工作重点
建立医患纠纷人民调解组织和医疗责任保险制度是平安医院创建的两大工作重点。省协调小组成立以后,协调小组办公室多次进行专题协调、研究,在南京启动了医患纠纷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的试点工作,明确了试点的工作内容和方法。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的省卫生厅、江苏保监局《关于实施医疗责任保险的意见》和卫生部等部门《关于推动医疗责任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充分发挥医疗责任保险在化解医疗风险中的作用,省卫生厅于
南京市由市司法局牵头,相关部门参与,正在研究筹建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方案。徐州市下发了《平安医院考核评价标准》,突出了以下几个工作重点:一是以深化医院管理年活动为契机,强化医疗质量管理;二是以完善医患纠纷调处机制为手段,努力化解医患纠纷矛盾;三是以强化内部治安为抓手,努力营造医院安全环境;四是以打击非法行医为重点,规范医疗市场秩序。常州市区各二级以上医院均已设立了警务室,医院技防、物防设施年底前全部落实到位。常州市卫生局与常州市人保公司积极沟通,探索建立符合常州实际的医疗风险保险模式,目前已制定了初步方案。苏州市早在2006年8月就在全省率先建立了医患纠纷专业调解机构,并有效开展医患纠纷调处工作。今年3月,苏州常熟市又在全省率先成立了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员。今年6月,在原有医疗患纠纷专业调解机构的基础上,苏州市成立了苏州和谐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市司法局的指导下开展工作。苏州市卫生局在2001年就开始推行医疗责任险,今年又下发了《关于全面实施<医疗事故责任保险>的通知》,要求全市对社会开放的医疗机构全部参加医疗事故责任险。南通市正在对全市医疗机构参加医疗责任保险的情况进行全面调查,研究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并把医疗责任保险与医患纠纷调处有机结合起来。扬州市要求各市(县、区)要在司法行政机关指导下建立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积极推行医疗责任保险制度。镇江市卫生局与司法局就成立医患纠纷调解委员会多次进行协商研究,初步达成共识,与保险机构就建立医疗责任保险事宜进行沟通,着手拟定工作方案,与市公安局就医疗纠纷的处置起草相关文件。《宿迁市医疗责任保险实施意见》已上报市政府,即将下发执行。
(五)开展专项活动
为加强医学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机构与各级人民法院的沟通与协调,进一步提高我省医学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质量和水平,省协调小组办公室于5月21日在南京召开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座谈会,南京地区省、市、区三级人民法院法官代表、医院代表、鉴定专家参加了座谈。针对省肿瘤医院周边地区散发医药印刷品、广告现象比较严重和肿瘤治疗宣传咨询机构较多的情况,省协调小组办公室于7月24日联系省、市、区工商、公安和城管部门,在省肿瘤医院开展了医院及周边环境整治联合行动。省协调小组办公室还于5月份协助省医院协会举办了全省医院安全保卫工作研讨会,全省三级医院保卫部门负责人计100多人参加了会议。
常州市主办了全市医疗纠纷防范与处置专题讲座,举办了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活动,开展了安全生产大检查。连云港市创建平安医院领导小组组织对市直医院平安医院创建工作进行了督导,及时查找问题,提出整改及指导建议。淮安市卫生局对医疗机构干部职工组织了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和法制知识竞赛活动,组织安全生产专业人员对各单位安全工作定期进行检查,定期进行培训。盐城市卫生系统组织全体干部到联系村户了解群众疾苦,与困难群众“一帮一,结对子”,向困难群众和社区帮扶地象捐款捐物,有效化解了一些社会矛盾,维护了社会稳定大局。镇江市以制度完善和流程顺畅为重点对全市二级以上医院进行了一次全面暗访。宿迁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以强化医疗服务的监管为重点,组织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进行了督查。
(六)整体推进工作
根据《意见》要求,省卫生厅把平安医院创建与医院管理年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与医德医风建设紧密结合起来,认真组织实施《医院评价标准与细则(试行)》,实行医疗机构不良行为记分制度,开展病历、处方质量、“三合理规范”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医疗服务和质量管理暗访活动、护理岗位技能训练和竞赛活动以及加强药品使用环节管理的专项行动,采取建立医患沟通中心、加强医患沟通、建立警务室等多种措施有效预防的化解医患纠纷,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全省多数二级以上医院都建立了警务室或报警点。开展了全省医疗机构出院病人函件调查。继续大力开展医德医风教育活动,加强行风制度建设,配合有关部门查处案件。医德医风和行风建设进一步深化。
徐州市在全市医疗机构广泛开展改善服务态度、优化就医流程、落实医疗安全措施的创建活动,开展了岗位练兵活动,进一步加强“三基三严”训练,并要求各级医疗机构把平安医院创建活动与本行业、本单位的全面建设、整体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互相促进,互相提高。常州市将平安医院创建与医院管理年活动、满意杯百日优质服务等工作结合起来,切实推进创建工作。苏州市召开了全市医疗质量控制(会诊)中心主任会议,组织对临床用血安全、处方质量、急诊急救、护理、医院感染、医疗质量等进行了专项检查和暗访。连云港市卫生系统在二级以上医院实行医学检查检验互认制度,推行门诊通用病历,开展药品及处方点评制度,严格抗生素分级分类使用,实行单病种限价管理和惠民医疗制度,采取多种措施大力改善医疗服务。赣榆县人民医院开展的“绿色入院第一天”、灌云县卫生局推出的“感动服务”等活动很有特色。扬州市明确要求各市(县、区)把平安医院创建达标率纳入各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法治、和谐扬州的建设考核指标体系之中。镇江市下发了加强手术病人管理、使用腕带作为病人标识、临床检验及医技机构危急值报告制度、加强医务人员手部卫生管理、医疗不良事件上报制度等文件。
二、主要存在问题
我省平安医院创建活动启动以来,各地各部门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工作做得相对较好、较全面的有徐州和苏州等市。但从总体看,这项工作与省政府的目标要求仍有明显差距。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工作进展不够迅速。到目前为止,大多数市还只是停留于召开会议、建立组织和出台文件阶段,省里已经明确的平安医院创建的各项措施还未得到迅速、有效贯彻落实。
二是工作发展不够平衡。有个别市至今未能召开专题会议及下发实施方案。
三是工作重点不够突出。在建立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推行医疗责任保险制度、建立和谐医患关系的长效机制等重点难点工作方面,推进力度较小,进展缓慢。
存在以上问题的根本原因还在于思想认识不到位,对平安医院创建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没有把平安医院创建放到应有的位置加以重视。
三、主要工作要求
为了尽快推进我省平安医院创建工作,认真落实省政府领导多次指示精神和省有关文件要求,根据各地平安医院创建工作实际,现就下一步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思想认识再提高
创建平安医院是省政府根据我省当前医患纠纷增多、医患矛盾激化、医疗秩序欠佳等医院工作实际提出的有针对性的工作举措,已经纳入省政府今年的主要工作范畴,也是今年的卫生重点工作之一。创建平安医院对于化解医患矛盾、构建和谐医患关系、规范医院诊疗行为、维护正常的诊疗秩序、体现全心全意为人民健康服务的宗旨、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十分必要。平安医院创建也是平安江苏、和谐江苏、法制江苏建设的有机组成部分,对于促进江苏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实现“全面达小康,建设新江苏”战略目标意义重大。因此,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特别是卫生、综治、公安、司法等主要机关、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一定要从全局的高度、长远的视角出发,对平安医院创建的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来一次再认识、再提高,切实从思想和行动上重视起来。
(二)工作力度再加大
各地各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按照省《意见》的精神,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尽快建立健全平安医院创建组织,研究制定和细化工作方案,明确各部门和单位的职责要求,建立工作责任制,强化监督检查,一着不让地推进平安医院创建工作。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尤其要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创造性、积极性,把平安医院创建工作与其他卫生工作一道同计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针对本地本单位的实际扎实开展工作,力争抓出成效。
(三)工作重点再突出
在平安医院创建工作中,各地各单位要立足于医疗卫生事业的长远、健康发展,在体制、机制上多动脑筋,探索建立有利于改善医患关系、优化诊疗执业环境的长效机制和制度。当前,要重点抓好建立医患纠纷人民调解组织和推行医疗责任保险两项重要工作。省里的有关规范性文件已经出台,各地要结合实际大胆探索、积极实践,在试点取得经验的基础上,尽快在面上推开。
(四)各项措施再落实
要根据省《意见》要求,把平安医院创建作为改善医疗服务、提高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加强医院治安、树立行业形象等各项工作的重要抓手,要把平安医院创建与医疗机构和医疗市场日常监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与医院管理年活动等专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与改善医疗服务、控制医疗费用的各项举措紧密结合起来,与加强医疗行业职业道德和行风建设的各项要求紧密结合起来,通过平安医院创建全面提升医院工作水平。要认真贯彻落实省《意见》、省协调小组平安医院考核评价标准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各项措施要求,全面加强医院基础管理,大力开展医院及周边环境整治等各类专项活动,切实强化医疗服务市场监管,有效开展医患沟通工作,依法妥善处置医患纠纷,积极探索平安医院创建的长效机制,把我省的平安医院创建工作全面推上新的台阶。
(五)部门配合再加强
平安医院创建是需要多部门协同的重要工作。各级政府相关部门要根据省《意见》和省考核评价标准明确的职责分工,切实履行职能,落实工作责任。各级卫生部门要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争取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的支持、配合,努力形成平安医院创建多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要重视平安医院创建的宣传教育工作,一方面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要加强对广大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另一方面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教育和引导广大患者正确面对医疗服务高技术、高风险的特殊性,广泛宣传报道平安医院创建的意义和各项工作举措。
省协调小组要求各地各部门各单位立即行动起来,扎实推进我省平安医院创建工作,为广大患者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为各级医疗机构营造良好的执业环境,努力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为促进我省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作出更大的贡献,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