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首个《全科医师规范化培养试行办法(2006-2010年)》正式下发,至2010年上海将面向全国招生培养1000名全科医师,还首次明确规定培养对象在培养期间享受生活补贴,第一年每人每月1600元,以后每年按12%幅度递增。这一培养办法在全国开创先例。
市卫生局表示,《培养试行办法》的出台在招生经费、培训目标一系列举措上突破了长期以来困绕全科医生培训的瓶颈,实施了激励全科医师的培养机制。培养对象将面向全国招生,愿意在上海从事社区卫生服务工作、高等医学院校临床医学专业本科毕业2年内的临床医师或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培养时间为3年。
此次还首次明确规定培养对象在培养期间享受生活补贴,第一年每人每月1600元(含税、不含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以后每年按12%幅度递增。学员培训结束,凡到中心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并签订5年及以上合同,工作满3年并经考核合格者,给予12000元奖励;工作满5年并经考核合格者,再予奖励10000元。凡到宝山、闵行、浦东偏远地区及崇明、奉贤等郊区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并签订5年及以上合同,工作满3年并经考核合格者,给予奖励18000元;工作满5年并经考核合格,再予奖励2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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