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卫生局夏季食品卫生安全预警公告

 
 
  近日,我市气温骤升,极易发生食物中毒事故。

      提醒消费者在夏季食品消费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是选购食品时应查看食品外包装上(散装食品由销售单位提供的标识)的品名、配料表、生产单位和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限、贮存条件、食用方法等内容;

    二是熟食卤制品从制作到售出在无冷藏条件下存放时间不宜超过两小时,购买后不宜在冰箱久存,食用前要加热消毒;

     三是购买乳制品时,应注意保质期,若发现有胀包、异味、分层等变质的迹象,应停止使用,鲜奶应按规定冷藏并及时饮用;

     四是应尽量避免食用隔夜或存放一段时间后的自制饮品,隔夜饭菜要高温加热后才能食用;

    五是夏季蔬菜病虫害较多,清洗时要用清水浸泡30分钟或流水冲洗,应慎食野生蘑菇,四季豆、菌类等蔬菜要煮熟煮透,否则易发生中毒;

    六是不到无卫生许可证的饭店和街头小摊点就餐,尽量减少大中型集体聚餐活动,若确需举行聚餐应选择有资质和接待能力的酒店、饭馆等场所。同时提醒消费者在购买食品或消费时要索要发票等购物凭证,以防出现问题后作为申诉、举报、维权的依据。一旦发生食物中毒,要及时到医院就诊,并向辖区卫生部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