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一粮食局医院因对外承包科室被执行受到处罚

 

    全程导医网 高聪 报道

    近日,徐州卫生监督部门对我市一家行业医院的违规对外承包医疗科室的行为进行处罚,并依法强制执行.
    去年9月,市卫生局接群众举报,反映市粮食局职工医院对外承包科室。经调查核实,粮食局职工医院是市粮食局设置的一所非营利性公立医院。,2004年4月以来该院以合作为名,将医院承包给了不具有任何行医资质的福建莆田人张某,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卫生法规,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市卫生局遂依法向粮食局职工医院和承包人张某作出并送达了卫生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对徐州市粮食局职工医院处以没收非法所得16000元、罚款8000元;对承包人张某处以没收非法所得39000元,罚款8000元,没收医疗器械3台,并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的卫生行政处罚。
    然而,自去年12月初,市卫生局做作出并送达卫生行政处罚决定书至今年3月初,被处罚人粮食局职工医院和承包人张某在法定的期限内既没有依法提起卫生行政复议和卫生行政诉讼,也没有履行行政处罚确定的义务。市卫生局遂依法申请泉山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强制被处罚人履行行政处罚确定的义务。
    通过强制执行,被处罚人不仅要履行原来处罚决定书上确定的义务,还要交纳每日按罚款数额3%的罚款滞纳金。
    据市卫生监督部门介绍,行政处罚一经作出,非依法定程序不得更改,国家的行政权、国家的法律需要尊严,应当得到有效地维护,任何蔑视法律、蔑视国家行政权的行为必将受到法律更加严厉的制裁。
    同时,市卫生局提醒全市公立医疗机构,公立医院应将人民群众的医疗利益放在第一位,和卫生法规相协调,与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相承接,加强医德、医风、医技建设,加强对卫生法规的学习,整体提高公立医院的医疗服务水平,医院的发展应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寻求途径,任何唯利是图的行为,可能招致不利的卫生行政法律处罚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