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召开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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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年6月4日,省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召开全省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贯彻落实卫生部等七部门联合召开的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和《关于继续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
  会议全面总结了2005、2006年全省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工作情况,研究部署了2007年专项行动工作。会议由省卫生厅胡晓抒副厅长主持,姜锡梅副厅长受郭兴华厅长委托代表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作了重要讲话。
 会议指出,2005年以来,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打击商业欺诈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按照全国整规工作要求,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全省各地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突出重点,狠抓落实,深入扎实地开展了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是加强舆论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各地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打击非法行医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是采取多种形式,加大打击力度。开展了代号为“飓风行动”的系列活动,做到行政处罚不到位不放过,责任追究不到位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
  三是畅通举报渠道,严肃查处案件。各地都公布了投诉举报电话,建立举报电话值守及处理制度,发动群众积极举报,对得到的线索及时追踪,查处了一批典型案件。
  四是完善监管措施,着力建立长效机制。各地按照整顿与建设并举的原则,坚持打击非法行医与加强指导相结合,积极探索建立“事前防范、事中制止、事后查处”的长效监管机制。
  五是齐抓共管,形成整治合力。按照“全国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要求,各有关部门明确分工,各司其职,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形成了打击非法行医工作的整体合力。通过两年来的工作,有力净化了我省医疗服务市场,规范了服务行为。但同时造成非法行医的一些深层次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非法行医在一定范围内仍然存在,必须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坚持不懈地推进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
 会议强调,2007年要按照全国和省统一要求,继续深入扎实地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工作。
  一是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营造打击非法行医的浓厚氛围。要树立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坚决消除畏难、厌战情绪,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完善机制,全面动员,深入扎实地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要继续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依法执业,安全就医”主题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卫生法律法规和医学科普知识,引导群众正确择医。
  二是要保持高压态势,深入推进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在继续抓好各项工作的同时,重点对医疗美容、性病诊疗、推拿按摩、违法违规医疗广告和超范围执业进行整治,同时狠抓长效机制建设,推动医疗服务秩序持续不断好转。
  三是要继续发挥部门协同作用,加大非法行医案件查处力度。各地要继续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各有关部门的职能作用,加强沟通配合,强化联合执法、联合办案,完善案件移送机制,特别要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加大对非法行医刑事犯罪的打击力度。各地各部门要把查办案件工作作为一项重要职责,高度重视,利用12320公共卫生公益电话和网络平台,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认真受理群众投诉举报,以投诉举报和违法医疗广告为线索,主动开展监督检查,严肃查处非法行医行为,特别是对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群众反映强烈、性质恶劣的重大案件要挂牌督办。
  四是要加强督查,确保工作任务落实。各级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把强化督促检查作为抓落实的重要手段,认真组织开展督查工作,加强对下一级工作落实情况、整改情况、案件查处情况的检查和指导,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
  五是要明确纪律,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各地要认真贯彻《卫生部关于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责任追究的意见》,按照依法行政、守法执业、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对专项行动中推诿扯皮、有案不查、行政不作为,甚至为非法行医活动提供保护伞的单位和人员,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会议要求各地认真贯彻这次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全省《2007年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工作计划》,结合本地实际,尽快制定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
  在主会场出席会议的领导有省卫生厅姜锡梅、胡晓抒副厅长,省人口计生委张春延副主任,省公安厅副巡视员、治安局戴苏生局长,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朱晓波处长,省卫生厅副巡视员、医政处郑必先处长。出席会议的还有省和南京市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驻宁省属和市属医疗单位、卫生监督所负责人及有关人员;部分新闻媒体记者。全省各市、县(市)均设置了分会场,在分会场参加会议的有各市、县(市)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有关医疗单位、卫生监督机构负责人及相关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