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通知如下:
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局:
为加强药品经营质量监督管理,巩固GSP认证成果,根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及《二〇〇七年徐州市药品市场监管工作要点》,徐州食品药品监管局将组织对GSP认证合格后满24个月的药品零售企业进行跟踪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05年12月31日前GSP认证合格的药品零售企业。
二、检查部门
对药品零售企业的跟踪检查实行属地管理,由各县(市)区局自行组织检查工作,市局将定期对全市的跟踪检查情况进行抽查。
三、时间安排
1、本次跟踪检查从5月份开始,12月底结束。
2、每家药店具体检查时间不另行通知。
四、检查重点
详见药品零售企业药品GSP认证跟踪检查方案。
对此次GSP跟踪检查中发现的严重违反法律法规的问题,要严格依据《药品管理法》第79条予以处理。
附件:1、检查方案.doc
2、检查报告.xls
3、检查工作纪律.doc
4、材料要求.doc
二〇〇七年五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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