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开展“防范纠纷、从我做起”活动
本报讯 记者刘媛报道:昨日,记者从省卫生厅获悉,从本月开始,我省将集中5个月的时间,在全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特别是县及县以上医院开展主题为“防范纠纷、从我做起”活动。按照规定,无论是否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患者都可随时要求复印病历。
识别手术患者须用腕带
从本月起医疗机构应健全与完善患者识别制度,在抽血、给药或输血时,应至少同时使用两种患者识别的方法(不得仅以床号作为识别的依据)。在实施任何介入或其他有创高危诊疗活动前,责任者都要主动与患者(或家属)最后确认姓名、疾病及治疗手段。在诊疗过程中,至少应对手术、昏迷、神志不清、无自主能力的患者使用识别腕带。
在抢救急危重症者时,医生下达的口头临时医嘱,护士应向医生复述,事后应准确记录。
术前须标出手术部位
实施手术前,医疗机构必须有交接核查表,以确认手术必需的文件资料与物品(如病历、影像资料、术中特殊用药等)均已备妥。术前,手术医生必须标出手术部位,避免错误的部位、错误的病人、实施错误的手术。同时,开放床位与病房在岗护士配比为1∶0.4。医院要倡导、鼓励医务人员主动报告医疗差错和纠纷苗头,并及时处理。
避免用病人不懂的词汇
此外,省卫生厅还规定,医务人员要及时掌握病人的病情发展变化、医疗费用情况和病人的社会心理。留意沟通对象的情绪,避免使用刺激语言或词语,避免使用病人不懂的医学专业词汇,避免强求改变病人观点和避免压抑病人情绪。
可随时要求复印病历
记者还了解到,当患者提出希望获得病历的要求时,无论是否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医疗机构应按规定提供复印或复印服务。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应履行必要的告知义务,如实告知患者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并及时解答、咨询。此外,医疗机构还要对出院病人在两周内进行一次电话随访服务。来源: 大江网-江南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