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地坛医院徐州医院药学部:药品管理 做好“四查十对”

  全程导医网 徐州健康信息:医院管理制度提到《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作为一个药剂人员,首先想到了《查对制度》,即“四查十对”, 包括查处方:对科别、姓名、年龄;查药品:对药名、剂型、规格、数量;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

  为什么要“四查十对”?有何意义?

  1.查处方:对科别、姓名、年龄。

  拿到一张处方,我们首先要看一下:患者是什么科的,叫什么名字,多大年龄,处方纸颜色是否符合《处方管理办法》规定,医师是否有处方权限,医师签名与签字留样是否相符等等,主要目的在于两点,一是审核处方的合法性,二是确认患者,防止患者拿错处方或者药品发错对象。

  2.查药品:对药名、剂型、规格、数量。

  药品的概念: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二条:本法所称药品,是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质,包括中药、化学药和生物制品等。

  药品名称:列入国家药品标准的药品名称为药品通用名称。已经作为药品通用名称的,该名称不得作为药品商标使用。

  药物剂型:为适应治疗或预防的需要而制备的药物应用形式,称为药物剂型,简称剂型。按照给药途径与方法,可分为以下几种:

  (1)经胃肠道给药剂型,如溶液剂、混悬剂、乳剂、散剂、颗粒剂、片剂、胶囊剂等。

  (2)非胃肠道给药剂型,如注射剂、气雾剂、滴耳/滴眼/滴鼻剂、软膏剂、糊剂、搽剂、贴剂、洗剂、栓剂、含漱剂等。

  药品规格:根据《中国药典》2020版的定义,药品规格系指每一支/片或其他每一个单位制剂中含有主药的重量(或效价)或含量(%)或装量。

  药品数量:同一种药品常常不仅有不同的规格,还有各级不同大小的包装单位。根据药品流通、使用的不同需要, 对药品的数量常需要结合药品的规格和包装单位才能准确表述。一般药品包装常可分为最小包装、中包装、大包装等三到四级包装单位。


  规格:利福平75mg,异烟肼37.5mg,吡嗪酰胺200mg,盐酸乙胺丁醇137.5mg。

  最小包装:12片/板*5板/盒。

  规格:利福平150mg,异烟肼75mg,吡嗪酰胺400mg,盐酸乙胺丁醇275mg。

  最小包装:6片/板*5板。

  3.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

  药品性状:药品的性状指的是这个药品看起来是什么颜色,什么形状,吃起来是什么味道,闻起来有什么气味,性状可以帮助患者判断药品是否发生变质。

  用法用量:用法用量项下的服药时间要清楚,空腹服指餐前一小时或是餐后两小时服用,饭前服指餐前15-30分钟服用,饭后服指餐后15-30分钟服用。

  一日一次:一般根据药物的相关属性固定在每日的同一时间服用;一周一次:固定周几;一日两次:一般指每天早上和晚上各一次,间隔时间大约在12H左右,具体可参照药品说明书:比如地奥司明,每天两次的服药时间集中在中午和晚上,保证整个下午和夜间保持有效的血药浓度,缓解患者静脉曲张引起的不适感。一周两次:即间隔3-4天一次。

  也就是查看药品有没有浑浊、沉淀、变色、结块等变质现象,相互配伍有没有禁忌,用法用量是否适宜等。即保障用药安全、有效。

  4.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

  结合医疗机构处方审核规范,此项主要审查处方的适宜性:

  (1)有无适应症;

  (2)给药剂量是否合理;有无超剂量、超疗程用药;

  (3)给药途径是否适宜;

  (4)是否是特殊人群、特殊病理生理状态下给药;

  (5)溶媒的选择是否适宜,静脉输注的药品给药速度是否适宜;

  (6)规定必须做皮试的药品,是否注明过敏试验及结果的判定等等。

  日常工作中,我们常常发现按说明书用药,因此,除药品说明书外,我们还应了解最新的相关疾病的诊疗指南、专家共识等,同时结合《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处方审核规范》、国家药品政策以及医保相关规定,做好四查十对,促进合理用药。

       徐州导医热线:0516——85707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