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5年实施对特殊药品生产企业重点监管工作以来,徐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严格按照国家局和省局要求,结合本地情况拿出监管工作方案,特殊药品重点监管工作初见成效 :一是确立监管原则与具体任务职责,监管责任人和重点生产企业责任人落实到位。二是采取走进企业和办理培训班等不同方式对涉及特殊药品管理人员进行《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培训工作,强化企业依法生产经营意识,使其知法、懂法、守法,增强自律意识。三是结合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原料药及制剂定点工作检查标准要求企业安全管理方面设施一步到位。四是每年拿出监管计划有针对性地对重点企业、重点产品、重点环节进行检查,尤其是对销售环节销售对象的资质进行重点把关,通过办理邮寄证明等方法杜绝精神药品流入非法渠道。五是检查情况有记录,存在问题有落实,帮助企业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六是每季将检查内容上报省局,从开始实施检查发现的问题较多到至今问题的减少,明确显示通过几年的有效工作,特殊药品生产企业生产经营行为得到了进一步规范,企业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得到了进一步强化,GMP等方面管理工作得到了进一步完善。在省局召开的特殊药品重点监管企业实施驻厂监督员有关事宜座谈会上,我局开展的工作受到国家局和省局的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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