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2023年度妇女“两癌”筛查工作启动

  全程导医网 徐州卫生信息:2月13日,徐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关于做好2023年度妇女“两癌”筛查项目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2023年,以农村妇女、城镇未就业妇女以及家政服务员、快递员、送餐员、网约车司机等新就业业态从业女职工为重点,全市将完成宫颈癌、乳腺癌筛查各24.70万人。

  2023年 完成宫颈癌、乳腺癌筛查各24.70万人

  2023年,以农村妇女、城镇未就业妇女以及家政服务员、快递员、送餐员、网约车司机等新就业业态从业女职工为重点,为辖区35-64岁妇女提供“两癌”免费筛查服务,确保2023年全市完成宫颈癌、乳腺癌筛查各24.70万人(任务分解见附件)。有条件的地区将小微企业、困难企业适龄女职工纳入妇女“两癌”免费筛查范围,让更多适龄妇女享受到免费筛查服务,提升女性健康水平。

  优化筛查服务 提高筛查质量

  各地要按照国家方案要求,为群众提供规范的妇女“两癌”筛查服务。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提前评估辖区内筛查机构资质,择优选择,主动向社会公布辖区妇女“两癌”初筛网点,方便群众就近接受筛查服务。项目实施单位要在服务场所公布妇女“两癌”筛查免费项目清单和投诉受理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建议有条件的单位采用流动服务车等灵活方式为行动不便、长期卧床等妇女提供筛查服务。县级妇幼保健机构要建成妇女“两癌”筛查门诊,为辖区妇女提供常态化的免费筛查服务。鼓励有条件地区运用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提升当地妇女“两癌”筛查服务水平。

  (一)加强技术指导。进一步健全完善市县两级妇女“两癌”筛查项目技术指导组分片包干制度,推动指导组专家定期赴分片包干地区开展业务培训和技术指导,指导组每个单项小组每年赴基层指导不少于2人次。市级项目组要定期召开技术指导组专家会议,听取意见建议,研究解决辖区妇女“两癌”筛查工作重难点问题。

  (二)开展质量控制。按照国家《宫颈癌/乳腺癌筛查质量评估手册(2022版)》要求,市级将在项目开展前抽取部分机构开展资质审核,项目过程中落实样本质控和信息质控,适时对妇科检查、阴道镜检查、乳腺B超等开展现场质控,并对2022年质控结果较差地区开展质控“回头看”,确保问题整改到位。质控存在问题较多的县(市)区要主动邀请市级专家或省级对口包干专家到当地进行现场技术指导,查找工作短板和漏洞,不断提高筛查工作质量。

  (三)规范阳性病例管理。扩大阳性病例数据库范围,将宫颈癌HPV筛查结果为高危型阳性、TCT筛查结果为未明确意义的不典型鳞状上皮细胞及以上、乳腺B超筛查结果及乳腺钼靶筛查结果为BI-RADS分类0/3/4/5类的异常人群纳入阳性病例数据库范围。各地要按照《江苏省妇女宫颈癌、乳腺癌筛查项目异常/可疑个案管理规范》的要求,对筛查出来的异常/可疑个案加强追踪随访和全程管理,督促筛查结果异常者进一步诊治,真正实现异常/可疑个案筛-诊-治-康的闭环管理,确保年度检查异常/可疑病例随访率达到95%以上,宫颈癌早诊率达到90%以上,乳腺癌早诊率达到70%以上。

  (四)推进宫颈癌综合防治。市卫生健康委联合教育、财政等部门制定适龄女生HPV疫苗接种项目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和专家技术指导组,以市为单位整体推进适龄女生HPV疫苗接种工作。各县(市)区要按照省市级部署安排,组织好辖区适龄女生HPV疫苗接种工作,同时,指导辖区妇幼保健机构开展HPV疫苗接种、筛查、诊疗一体化门诊建设,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规范的健康管理服务。市妇幼保健院要充分发挥龙头带动作用,加快推进宫颈癌防治专科联盟建设,加强区域间、机构间的转诊和协作,完善上下转诊、分级诊疗机制,进一步完善宫颈癌防治工作网络,形成HPV疫苗接种、宫颈癌筛查、诊治的三级综合防治模式,全面提升全市宫颈癌综合防治水平。

  提升筛查能力

  (一)开展妇女“两癌”检查实训基地建设。有条件的医疗保健机构按照《江苏省妇女两癌检查实训基地建设标准(试行)》,开展市级妇女“两癌”检查实训基地建设。实训基地建设依托妇幼保健机构开展,对专科能力较弱的妇幼保健机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帮助其与辖区相应专科能力较强的综合性医院建立协作关系,共同开展妇女“两癌”检查实训基地建设工作。市级将对申报妇女“两癌”检查实训基地的单位进行现场评估,择优推荐申报省级妇女“两癌”筛查实训基地,切实提高我市妇女“两癌”筛查人员技术服务能力水平。

  (二)加强人员培训。持续落实项目工作人员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制度,不断完善项目技术人员岗位培训制度,确保项目技术人员每年至少接受1次县级以上专业对口培训,熟练掌握妇女“两癌”筛查技术规范要求。市妇幼保健院要制作培训教材,分批次对县级妇女“两癌”检查技术人员进行轮训,提升市级妇女“两癌”检查实训基地培训水平。

  加强组织领导

  (一)规范组织实施。各县(市)区要结合当地情况,制订年度项目实施方案和年度计划,分解目标任务,定期进行工作进度通报,确保10月底前基本完成妇女“两癌”筛查工作,12月初全面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市卫生健康委定期对妇女“两癌”筛查工作进度以及数据质量进行监测,并适时通报各地。

  (二)加强信息化建设。鼓励有条件地区开发妇女“两癌”筛查APP,为群众提供妇女“两癌”筛查自助建档、分时预约、报告查看、异常结果提示、健康宣教等服务,进一步提升群众满意度。同时,各县(市)区要加强对体检机构妇女“两癌”筛查检查项目的指导,要求体检机构在体检系统中按照国家妇女“两癌”筛查项目规范标准设置体检项目,推进妇幼健康信息系统与当地体检机构信息系统“两癌”筛查个案的互联互通,高质量获取女职工“两癌”筛查数据。

  (三)开展绩效评价。市卫生健康委继续采取线上与线下相结合方式对所有县(市)区妇女“两癌”筛查项目进行绩效评价,评价结果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分配挂钩。各县(市)区也要围绕辖区妇女“两癌”筛查项目的组织管理、服务质量、服务对象满意度以及年度重点任务推进落实等情况开展绩效评价,推动妇女“两癌”筛查项目质量提升,确保筛查效果。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地要利用“三八妇女节”、“肿瘤宣传周”等主题宣传日在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以及微信公众号、视频号等新媒体,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妇女“两癌”防治相关政策和核心信息的宣传,扩大妇女“两癌”筛查的社会影响力,引导群众树立“自己是健康第一责任人”理念,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主动接受妇女“两癌”筛查服务,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治疗。

  2023年度徐州市妇女“两癌”筛查项目任务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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