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程导医网 徐州疫情通告:4月12日下午,徐州召开第六场疫情防控新闻通气会,副市长吴昊通报我市疫情防控的相关情况及最新进展,市税务局、市卫健委相关负责同志参加通气会,并就社会关注问题回答提问。
徐州市疫情防控工作最新情况
疫情总体情况4月11日0时至24时,我市社会面没有新增阳性感染者。至此,不含外省、市输入,全市本轮疫情累计报告阳性感染者85例,其中确诊病例26例,都属于轻型,其他为无症状感染者。
工作开展情况在省专家组的精心指导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自3月28日以来,经过半个月的艰苦奋战,我们取得了疫情防控阶段性成果。昨天以来,重点做了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根据市指挥部第42号通告要求,4月12日零时起,按照“差异防控、有序放开”原则,在全域转为低风险地区前,开始实施分区分类精准防控。目前,市区常规公交、地铁和出租车(含网约车)运营已经有序恢复;主城区、铜山区、贾汪区各普通高中高三年级教职员工已经返校返岗,为4月13日开始线下教育教学做好准备;各小区居民在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已经可以正常出入。
二是严格规范集中隔离点管理。全面落实隔离人员闭环管理,对所有隔离点派出院感专家,指导严防交叉感染和疫情外溢;同时,对达到相关防疫标准的集中隔离人员,分批次解除集中隔离。截至4月12日中午12时,全市累计隔离本轮疫情关联人员19270人,现隔离9877人;密接解除隔离337人,次密接解除隔离9056人。
三是持续强化医疗救治管理。坚持对症治疗,在清肺排毒汤方基础上进行加减,一人一策,辨证施治。每天3名以上市级专家实行24小时值班,对在院患者精心诊断会诊,确保患者得到及时有效治疗。目前,累计治愈出院新冠肺炎患者18例,所有在院病人病情平稳。
下一步,我市将继续瞄准重点地区和重点人群,从严从紧抓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各项工作,努力用最小的代价实现最大的防控效果。
一是继续严格抓好“外防输入”。围绕“不漏一车、不漏一人”的目标,进一步强化市县统筹、上下联动,坚决守好城门防线。同时进一步优化高速公路、国省干线、“两站一场”等道口服务流程,采取有效措施提升道口通行效率,避免车辆、人员拥堵。
二是继续强化分区分类精准防控。按照市指挥部第42号通告要求,继续加强封控区、管控区管控,做好居民需求服务保障。同时,进一步加强社会面防控,压紧压实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各类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各项防疫规定,坚决做到“解封不解防、放开不放松”。
三是继续加强核酸检测筛查。进一步优化重点区域、重点人群核酸检测方案,尽快尽早发现可能感染者,做到早发现、早处置,推动 “应检尽检”。同时,加强社会面核酸检测情况监测,及时优化调整采样点位,统筹调配资源力量,满足群众“愿检尽检”需求。
答记者问
问:税务部门作为重要的经济调控部门,出台了哪些支持复工复产的举措?
答:一、出台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重点做好“退、免、减、降、缓”五个方面工作:
在退税方面:
一是将先进制造业增值税留抵退税范围扩大至符合信用等级为A级或B级等四项条件的小微企业,于6月底前一次性全部退还存量留抵税额,增量留抵税额足额退还。
二是将先进制造业增值税留抵退税范围扩大至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等六大类行业企业,并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按月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
在免税方面:
一是自4月1日起,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二是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住宿餐饮、文体娱乐、交通运输、旅游、零售、仓储等行业纳税人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暂免征收2022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在减税方面:
一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耕地占用税等“六税两费”。
二是科技型中小企业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的,据实扣除后,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三是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在100至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在降费方面: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工医保单位和个人缴费率之和的基础上,缴费比例降低1个百分点。
在缓缴税款方面:
一是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继续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企业所得税、国内增值税等部分税费;延缓缴纳2022年第一季度和第二季度企业所得税、国内增值税等部分税费。
二是因疫情影响导致按期缴纳税款有困难的企业,符合延期缴纳税款条件的,可申请办理延期缴纳税款。
二、优化税费服务举措。重点做好四个方面工作:
一是开展“政策找人”服务。筛选可享受税收优惠的企业,通过电子税务局等途径精准推送提示提醒信息,企业只需点击“确认”申报,即可快捷享受优惠政策红利;全市办税服务厅均设立“办不成事”反映窗口,配备“速办员”,提供全流程帮办服务。
二是实行全市全域免费邮寄发票服务。纳税人只需在电子税务局申请邮寄发票、代开发票业务,税务机关通过后台快速审批,即可实现发票免费邮寄、一日送达。
三是联合金融机构破解企业融资难题。同建设银行、浦发银行、江苏银行、南京银行等58家金融机构开展税银合作,推出“税e融”“税贷通”等70种信贷产品,提供最高额度为500万元的“纯信用、免抵押、秒到账”的银税信贷产品,解决企业融资难题。
四是提供复工复产大数据支持。根据全市重点税源企业、千户集团企业、规模以上企业生产经营需要,通过增值税发票明细信息综合分析,整理提供有助企业产销关联的市场信息,帮助困难企业解决原材料供应不畅、上下游产销脱节等难题,助推产业链各环节协同复工复产。
进一步优化税收执法方式。重点推行温情执法:对受疫情影响导致逾期申报或逾期报送资料的纳税人,免予税务行政处罚,相关记录不纳入纳税信用评价;对因疫情影响逾期未申报的纳税人,暂不按现行规定认定非正常户。
问:封控区、管控区解除有什么条件?解除后有哪些注意事项?
答:根据《新冠肺炎疫情社区防控方案》《新冠肺炎疫情流行期间封闭和封控区域管理技术指引(第二版)》等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封控区、管控区管控措施解除条件如下:
一、解除条件
(一)饭店、商铺、农贸市场、诊所等非居民小区类封控区、管控区需清洁消毒合格:由属地疫情防控指挥机构负责,对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人员活动场所进行终末消毒,在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指导下做好消毒过程评价,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医疗救治组消毒专班抽取部分区域开展消毒效果评价,评价结果合格。
(二)原有风险人员居住的封控区、管控区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近14天区域内无新增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2.区域内最后一名密切接触者自末次暴露超过14 天,核酸检测为阴性;3.解封前2天区域内所有人员完成一轮核酸筛查,均为阴性。
二、解除程序
封控区、管控区满足解封条件后,由镇(街道)提交申请,县级疫情防控指挥机构组织评估,满足解封条件的,作出批准决定并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备案后实施,有序解除封闭管理。
三、后续管理
原有风险人员居住的封控区解除封闭管理后,原则上继续实施7天过渡期管理,加强被封闭管理人员健康监测,7天内原封闭区域“只进不出”,7天内被封闭管理人员可在封闭区域所在村(小区)等内有序活动,不得聚集。在解封后第7天分批次组织相关人员进行1次核酸检测,全程做好个人防护,防止拥挤,结果均为阴性,改为落实常态化防控措施。
管控区解封后恢复常态化疫情防控,居民出行时要做好个人健康防护,自觉养成戴口罩、勤洗手、一米线、不扎堆、少聚集等良好卫生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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