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卫生监督所多种形式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活动

  全程导医网 徐州卫生信息:2021年4月25日至5月1日是第19个《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今年的主题是“共创健康中国 共享职业健康”。为深入宣传贯彻《职业病防治法》《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进一步普及职业病防治知识,不断提高社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对职业病防治重要性的认识,在《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期间,徐州市卫生监督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丰富多彩的线上线下宣传活动。

  创新宣传形式 拓展宣传渠道

  4月29日下午,由徐州市卫生监督所、云龙区卫生监督所及云龙区疾控中心联合组织的《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线下活动来到彭城广场地铁站,工作人员为市民详细讲解防护知识和法规政策,在显眼位置摆放宣传展板、张贴宣传海报,接受现场咨询。

  职业病预防关乎劳动者的健康和家庭的幸福。活动现场,市卫生监督所职业卫生监督处处长冯松介绍,为了提高劳动者自我防护的意识和能力,切实保障广大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权益,徐州市卫生监督所创新宣传形式,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系列宣传活动。

  线上活动有职业健康公益微电影展播、职业健康有奖知识竞答等。其中,职业健康公益微电影《声音与生活》是根据近年来我市职业性噪声聋发病人群明显上升的这一趋势,市卫生监督所以职业性噪声聋为切入点,自导自演的职业健康公益微电影,并借助地铁人流量大、传播快、受众广的优势,于4月25日至5月1日在徐州地铁电子屏中循环播放。



  线下活动主要集中在4月28日和4月29日两天,分别在医院、社区、企业、地铁站等地开展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解答等方式向市民普及职业病防治的相关知识,让职业健康理念更加深入人心。

  同时,冯松处长还提醒,根据国家发布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我国目前的法定职业病共有10类132种。劳动者上岗前要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上岗后遵守用人单位的职业卫生岗位操作规程或其它安全规程;作业时坚持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用品,如防尘口罩、防噪声耳塞等;及时参加用人单位组织的职业健康检查,按体检机构要求及时复查相关职业异常项目;积极参加用人单位开展的职业病防治知识培训,提高自我保护的意识。尤其要注意的是,发现身体出现可能与职业有关的疾病或异常,要及时到专业机构进行检查或咨询。



  提高防护意识 维护职业健康权益

  活动现场摆放的铅衣、铅帽等防护用品吸引了过往乘客驻足观看。据市卫生监督所监督一处处长夏静介绍,很多人觉得不从事接触化学物品、粉尘等危害品的工作,从而忽略了职业病预防。其实,职业病防治和每个人都息息相关。比如,可引起放射病的电离辐射。我们去医院拍片、CT检查时医生都会提醒用铅衣、铅帽、铅围脖等防护用品,这就是在放射源之间设置一道防护屏障,保护人体不受放射损伤。因此,不管是患者、工作人员还是陪护人员,都要在这一过程中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通过现场的宣传和讲解,帮助大众了解放射卫生防护知识,提高防护意识,同时也能在相关检查中对医疗机构进行监督,共同维护职业健康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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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职业病分类

  现行我国法定职业病根据《职业病分类和目录》分为10类132种(含4项开放性条款),具体如下:

  (1)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如矽肺、煤工尘肺等);

  (2)职业性皮肤病(如接触性皮炎、光敏性皮炎等);

  (3)职业性眼病(如化学性眼部烧伤、电光性眼炎等);

  (4)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如噪声聋、铬鼻病);

  (5)职业性化学中毒(如铅及其化合物中毒、汞及其化合物中毒等);

  (6)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如中暑、减压病等);

  (7)职业性放射性疾病(如内照射放射病、放射性皮肤疾病、放射性肿瘤等);

  (8)职业性传染病(如炭疽、森林脑炎等);

  (9)职业性肿瘤(如石棉所致肺癌、间皮瘤,联苯胺所致膀胱癌等);

  (10)其他职业病(如金属烟热等)。

  备注:详细职业病种类与病种划分详查看《职业病分类和目录》。

  2、职业病的判断

  职业病的确定,需要满足4个条件:

  (1)劳动者必须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雇佣关系,且用人单位必须是合法的用人单位(包括个体经济组织)。

  (2)必须是在从事职业活动的过程中产生的。

  (3)必须是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引起的。

  (4)必须是国家公布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所列的疾病,且符合国家职业病诊断标准。

  徐州导医热线:0516-85707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