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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无偿献血荣誉证书发放啦!

春至彭城,芳香四溢。在这春意盎然的季节里,徐州市血液中心正式向8025名荣获2018-2019年度全国无偿献血奉献奖的徐州市民发放证书,此次徐州市获奖人数位居全省第一。[详情]

徐州发放“无偿献血荣誉证”共有5027人凭证享受“三免”政策

只要持有这个证,可在全省范围内免费游览政府投资主办的公园、旅游风景区等场所,到政府举办的医疗机构就诊免交普通门诊诊察费,还可以免费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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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血报销的法律依据

依据《江苏省献血条例》第二十七条 、《关于实施省内异地用血报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开展无偿献血者临床用血费用直免工作的通知》:无偿献血者在本省献血累计达800毫升以上(含八百毫升)或机采血小板1个治疗量以上(含1个治疗量)或成功捐献造血干细胞的,本人享受终身免费用血;无偿献血者献血量未达到800毫升的,按本人献血量的三倍享受免费用血。无偿献血者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及配偶的父母需要用血的,其累计免费用血按献血者献血量等量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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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血报销的标准

· 献血者捐献全血每100毫升报销血费110元

· 稀有血型全血每100毫升报销血费220元

· 捐献机采血小板每1个治疗量报销血费1400元(稀有血型同样报销1400)

· 捐献机采血小板时捐献的血浆每100毫升报销血费40元

· 捐献造血干细胞一次报销血费1400元

· 捐献单采粒细胞每1个治疗量报销血费2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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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血报销的原则及准则

原则:用血报销按照“献血在先,用血在后”的原则,以门诊输血发票或出院发票(含输血费)日期为准,用血不分地域。

准则:报销总金额不得大于发票中输血费用的金额。输血费用中的配血费、储血费和输注费等不纳入报销范畴。自体输血费用不纳入报销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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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血报销的范围

无偿献血者及其亲属(无偿献血者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及配偶的父母)享受的免费用血量遵循“双轨”原则,即无偿献血者本人的用血量不受其亲属累计用血量的影响。无偿献血者本人用血报销过费用的,不影响其献血量的累计。用血报销亲属包括法律认可的继父母、养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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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血者本人用血报销所需材料

1.《无偿献血证》

2.献血者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军人证、驾驶证、社保卡等)或其复印件

3.医疗机构用血收据:门诊输血发票或出院发票(发票联)原件(含输血费,报销结束后归还)

4.输血明细单或输血发票的费用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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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血者家属用血报销所需材料

1-4.同献血者本人用血报销所需材料

5.用血者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军人证、驾驶证、社保卡等)或其复印件

6.关系证明:献血者和用血者户口在一起的,请提供户口簿原件;献血者和用血者户口簿不在一起的,可以到徐州市血液中心血费返还室或就诊医院直免窗口填写《亲属关系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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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医疗机构用血机构用血收据:若输血发票原件由医保中心等机构收回,需要提供发票有效复印件,并且加盖收回该发票机构的鲜章。(若发票丢失,请至就诊医院复印发票记账联或存根联,并且加盖医院的财务或收费专用鲜章)

自2017年9月1日起(以医疗机构出具的用血发票日期为准),无偿献血者的兄弟姐妹、配偶的父母可享受临床用血报销。

凡在江苏省内献血,本人及其亲属(无偿献血者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及配偶的父母)在省内用血,信息系统能查询到相关献血记录的可以在用血医疗机构直接减免用血费用(具体电话咨询徐州市血液中心)。

省内异地用血报销遵循就近报销原则;省外异地用血报销,凡无偿献血者在江苏省内献过血,人在省外的,均可把相关材料(身份证复印件、关系证明、用血机构用血收据和清单)邮寄到徐州市红十字血液中心血费返还室,请附纸写上无偿献血者本人的姓名、联系电话及需要回邮的地址;无偿献血者指定的银行卡账户名、银行卡卡号、开户行名称、开户行行号)以方便汇款联系。

徐州市血液中心报销地点:徐州市红十字血液中心血费返还室(地址:徐州市西安南路128-1号 邮政编码:221006)

徐州市血液中心报销时间: 工作日9:00—12:00; 14:00—17:30(夏季14:30—18:00)

咨询服务电话:0516-82368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