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医药报北京讯 记者张国民报道 日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药品注册司发出《关于药包材、进口药品分包装等注册申请申报与受理事宜的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及解放军总后卫生部,自2005年10月15日起,使用受理软件新增功能模块对本辖区内国产药包材注册申请、进口药品分包装补充申请进行受理和审查工作。受理时按规定从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取得受理号,同时编发申请编号及原始编号,并按软件说明书规范进行各项操作。
据了解,为做好药品注册受理审查工作,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药品注册司编制了《药品注册省局受理审查管理系统》软件,从2005年4月1日开始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运行,6个多月来,取得了较好效果。为进一步规范药包材受理审查各项工作,药品注册司在该软件基础上,增加药包材和进口药品分包装的受理审查功能模块,现在已经可以投入使用。
据了解,为做好药品注册受理审查工作,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药品注册司编制了《药品注册省局受理审查管理系统》软件,从2005年4月1日开始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运行,6个多月来,取得了较好效果。为进一步规范药包材受理审查各项工作,药品注册司在该软件基础上,增加药包材和进口药品分包装的受理审查功能模块,现在已经可以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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