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收入禁与医疗收费挂钩
卫生部确定今年工作重点,我国将严控大医院规模
2006年01月09日
据新京报讯(记者 魏铭言)卫生部日前印发了今年的十大卫生工作重点。卫生部长高强在7日召开的2006年全国卫生工作会议上表示,我国将严格限制公立医院利用贷款竞相购置大型先进设备和兴建豪华医疗场所,从而降低药品过高价格,减轻群众药品费用负担。
高强在全国卫生工作会议上表示,卫生部将把认真研究并逐步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要作为“重大历史任务”,力争在“十一五”期间有所突破。
他说,在今后一段时间内,卫生部将从严控制公立大型医院建设规模和发展速度,控制医院擅自利用银行贷款和社会融资购置大型医疗设备,严格医院高新技术准入,抑制医疗规模盲目扩张。“严格医院高新技术准入不是限制医院采用高新技术,而是提高准入的门槛。高新技术疗效好但风险大,因此不具备能力的医院擅自使用取得不了良好效果。”高强说。
高强指出,要规范医务人员收入分配机制,要坚决取缔科室承包、开单提成、小金库等违规行为。应当清理和规范公立医院开办的特需医疗服务项目和内容,对公立医院开办特需医疗服务要实行必要的调控和干预,用于特需医疗服务的病床数不得超过总床位数的10%,防止盲目扩大特需医疗服务规模,影响基本医疗服务供给。
根据卫生部印发的资料,今年全国卫生工作重点主要包括:严禁个人收入与医疗服务收费挂钩;完善全国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加强疫情报告信息的分析利用;完善预测预警指挥决策系统,逐步实现计算机自动预警;加强重大传染病和地方病防治工作等,做好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新发传染病的应急处置工作和应对禽流感大流行的各项准备。
■重点措施
1 危重病人先救治后结算
高强要求,公立医院从事特需医疗服务取得的收入,除弥补医疗服务成本外,应建立医疗救助基金,用于解决弱势人群的特殊困难。对于危重病人和需要救助的病人,要坚持先救治后结算的原则,绝不允许见死不救。属于救助对象的,医疗费用通过民政部门救助经费解决;不属于救助对象的,通过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农村合作医疗、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或社会捐助资金解决。
各地市都应选择部分公立综合医院,作为转换运行机制的试点,建立平价医院或平价病房,实行预算式全额管理。
2 限制兴建豪华医疗场所
高强在总结医疗行业的问题时说,一些医疗机构盲目扩大规模和追求经济收益,医药费用持续攀升,加剧群众看病难看病贵。卫生部将严格限制公立医院利用贷款竞相购置大型先进设备和兴建豪华医疗场所。
高强指出,中国卫生事业的发展不能脱离国情,不能与发达国家盲目攀比,一味追求高精尖端技术和豪华设施条件。当前一些医疗机构趋利行为严重,盲目扩大规模和追求经济效益,医药费用持续攀升,加剧了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3 重点巡查三级大型医院
高强透露,卫生部决定,设立专门的医疗服务监督机构,会同各地建立对医院的评价和巡查制度。
这一专门机构将重点巡查三级大型医院,主要检查医院在规范服务收费、监督合理用药、规范内部收入分配、提高服务质量、减少医疗纠纷、维护群众利益等方面,采取了哪些具体措施,取得了什么实际效果,群众和媒体有什么反映等等。对执行不力的医疗机构要通报批评,直至追究领导责任。
4 建立两局问责追究制度
高强介绍,经中央批准,卫生部疾病控制司更名为卫生部疾病预防控制局,卫生部卫生执法监督司更名为卫生部卫生监督局。
据了解,两局将建立问责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主要工作是健全各级各类公共卫生机构的规范化管理制度,制订明确的考核标准,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估机制。完善应急管理机制,完善重大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系统、医疗救治信息系统和应急处置指挥系统,实现资源共享和有效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