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徐州市药学专业初定技术职务考试报名

  根据市人社局《徐州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初定实施办法》(徐政人发〔2008〕16号)、《关于开展2016年度专业技术人员初定考试的通知》(徐政人发〔2016〕119号)和2016年度职称工作安排,凡符合条件申报初定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参加由市人事部门统一组织的水平考试。现将2016年度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初定考试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内容、方式及时间

  (一)考试内容:见徐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公示公告栏和工作文件栏”公布的复习题库(网址:http://syj.xz.gov.cn/syj/)。

  (二)考试方式:闭卷机考,由计算机系统随机从题库中抽取产生试卷。

  (三)考试时间和地点:2016年 11月26日,地点为徐州市财经高等职业学校(具体考场和时间详见准考证)。

  二、报考人员范围

  徐州市从事药品研发、生产、经营、监督检验等工作的企事业单位,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无违规制售假劣药品及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的在职在岗药学专业技术人员。

  三、初定级别和条件

  (一)初定药士或中药士条件

  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医学、生物学)中专或大专毕业,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药学专业工作1年以上,经考核合格,可申请初定员级专业技术职务——药士或中药士任职资格。

  (二)初定药师或中药师条件

  1、获得国家教育部门承认的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医学、生物学)中专毕业,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药学专业工作5年以上,经考核合格,可申请初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药师或中药师任职资格;

  2、获得国家教育部门承认的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医学、生物学)大专毕业,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药学专业工作3年以上,经考核合格,可申请初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药师或中药师任职资格;

  3、获得国家教育部门承认的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医学、生物学)大学本科毕业,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药学专业工作1年以上,经考核合格,可申请初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药师或中药师任职资格;

  4、获得国家教育部门承认的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医学、生物学)双学士学位,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药学专业工作6个月以上,经考核合格,可申请初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药师或中药师任职资格;

  5、获得国家教育部门承认的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医学、生物学)硕士学位,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药学专业工作3个月以上,经考核合格,可申请初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药师或中药师任职资格。

  (三)其他要求

  1、持外省医学院校(含部队院校在地方的招生)学历的人员须是当年该校在我省的计划内招收的学生,各种培训班颁发的结业证书或专业证书不作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的学历依据。

  2、继续教育:?中专毕业或大学专科毕业申请初定员级的,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申请初定助理级的,提供1科公共科目继续教育证书;‚大学专科毕业申请初定助理级的,硕士研究生(硕士学位)毕业申请初定中级的,提供3科公共科目继续教育证书。

  3、本专业工作年限,一般从毕业参加本专业工作后起计算,后续学历工作年限可累计计算,但必须将全脱产学习时间扣除。

  4、任职资历年限从现专业技术资格批准之日起计算。

  四、报考要求

  (一)网报流程

  2016年10月17日至26日,符合初定报考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登录徐州人事考试网(http://www.xzrsks.com/)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电子照片,照片审核通过后打印报名表(网上报名系统关闭后不能补报,请注意安排时间)。

  (二)材料初审

  网上报名通过的考生请在网上报名的时限内(对于逾期不送审材料的考生,过期不予受理),携带以下材料(按顺序排好)至徐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材料初审。

  1.网上打印的报名表原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2.《初定专业技术资格呈报表》一式两份(见附件1);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继续教育证书(含公共科目合格证)原件;

  6.近期二寸彩色免冠证件照一张(直接晋升人员需提供药士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2001年后取得(含2001年)大专及以上学历的还须提供网上学历认证材料(有效期内带二维码的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认证材料可通过学信网实名注册,查询并打印查询信息或进入学信网通过零散查询获取学历信息);

  (三)缴纳费用及打印准考证

  参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部分人事考试项目收费标准的复函》(苏价费函〔2006〕184号,苏财综〔2006〕86号)的规定,我市初级专业技术职务初定考试按每人60元标准收取考试费,按每人10元收取报名费。送审材料时,一并交纳报名费和考试费。

  11月21日,考生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四)材料报送地点。各县(市)区报考人员材料报送至当地人社局职称办(见附件2);市区材料报送至徐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城区新安路东首11号)402室。

  未尽事宜请与市局组织人事处咨询联系,电话:0516—67669798、69859219。

  五、其他要求

  (一)通过非考试取得的员级(药士)资格证书,现在升助理级(药师)的,需要参加考试,考试报名正常进行。

  (二)2006年以后通过初定考试取得员级资格证书,现在升助理级的,不需要再次参加考试,直接在网上报名。报送初审材料时需在个人报名表上备注为“直接晋升”,同时要在汇总名单里备注说明。

  (三)考试后一周内,申请初定人员可登陆徐州人事考试网查询认定结果。依据市人社局公布的合格人员名单,由市各系列主管部门和各县(市)、贾汪区、铜山区人社局印发资格文件。市职称办统一制作资格证书,加盖钢印及相关系列主管部门印章后,由各县(市)区职称办及市区各系列主管部门负责发放。

  徐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