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传染病院组织全院医师进行2015-2016年度医师考核

2017-02-17 14:52
摘要:
近日,按照市卫计委要求徐州市传染病医院组织全院医师,按照执业标准对医师的业务水平、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进行考核......徐州健康热线:0516-85707122

  全程导医网 徐州传染病院/传染频道:近日,按照市卫计委要求徐州市传染病医院组织全院医师,按照执业标准对医师的业务水平、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进行考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每两年进行一次医师定期考核,考核方式包括笔试、临床技能操作两部分。考核形式采用以下一种或几种:

  1、个人述职;

  2、有关法律、法规、专业知识的考核或考试及技术规范的实际操作;

  3、有关法律、法规、专业知识的考核或考试及技术规范的考试;

  4、对其本人书写医学文书的检查;

  5、患者评价和同行评议;

  6、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它形式。

  考核不合格的,注册主管部门可以责令其暂停执业活动3个月至6个月,并接受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暂停执业活动期满,由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未承担过该医师培训工作的考核机构考核,对考核合格的,允许其继续执业;对考核不合格的,由注册主管部门注销注册,收回医师执业证书,该医师在本考核周期内不得评优和晋升。

  医师在考核周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核机构应当认定为考核不合格。

  (一)造成一、二级医疗事故或在三级医疗事故中承担完全或主要责任的;

  (二)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考核的;

  (三)未经所在单位或卫生行政部门批准,擅自在注册地点以外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进行执业活动的;

  (四)跨执业类别、执业范围进行执业活动的;

  (五)代他人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

  (六)在医疗服务活动中索要或收受患者及其亲友财物或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七)索要或收受医疗器械、药品、试剂等生产、销售企业工作人员给予的回扣、提成或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八)通过介绍病人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或购买药品、医疗器械等收取回扣或提成的;

  (九)扰乱考核秩序的;

  (十)出具虚假医学证明文件,参与虚假医疗广告宣传和药品医疗器械促销的;

  (十一)违反《执业医师法》有关规定,被行政处罚的。

  (十二)考核周期内,经查实有5起以上患者或群众关于其服务态度服务作风投诉的。

  通过两年一次的医师定期考核,加强了医院对医师执业的管理,提高了医师素质,保证了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徐州健康热线:0516-85707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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