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性传播途径:过去尖锐湿疣在我国发病率并不高,未引起重视,也未注意到是否通过性传播的问题。在西方国家尖锐湿疣病率明显增多以后,提出本病属性传播性疾病的一种,开始时这种观点在国内并不是很快被普遍接受。近年来尖锐湿疣明显增多,异性和同性 伴侣间相互传染的明显事实,逐渐得到人们的公认。据调查335例尖锐湿疣中,由性接触传染者占89.85%。与尖锐湿疣患者有性接触的人2/3可发生本病。病期3个半月传染性最强,随着病期的增加,其传染性有下降的趋势。
(二)其他感染途径:非性接触传染的情况也是存在的,如一个单位中同时有较多人发病,可能与污染的内裤、浴盆、浴巾、浴室坐凳等间接传染有关。婴幼儿尖锐湿疣或喉乳头瘤,可能是分娩过程中胎儿经过感染HPV的产道或出生后与患湿疣的母亲密切接触而感染的。此外,还可见外伤血行播散和胎盘传播。患有慢性淋病、妇女白带多、男性包皮过长者易感染本病。一些临床资料表明,同淋病伴发者约占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