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期用药不慎可能祸及胎儿 切勿矫枉过正

  全程导医网 徐州亲子频道:我们常常会在药品的说明书里看到“孕妇慎用”这四个字,而几乎所有的孕妈妈都会退避三舍。但是,“孕妇慎用”的药就一定是孕妈妈的禁区吗?

  用药不慎可能祸及胎儿

  在孕妇、哺乳期妇女用药方面,目前药品说明书上普遍采用禁用、慎用、忌用、忌服、暂停哺乳等说法。

  “禁用”是对用药的最严厉警告,即禁止使用;“忌用、忌服”说明其不良反应比较明确,发生不良后果的可能性很大,但因个体差异而不能一概而论,故用这些词语以示警告。

  “慎用”是指医师在使用该药时必须小心谨慎,密切观察患者的反应,并不是说不能使用。“暂停哺乳”是指给患者使用药物期间,要求患者停止哺乳,以免对婴幼儿造成伤害。

  孕妇用药切勿矫枉过正

  徐州市中心医院妇产科主任医师蒋英说,有很多人矫枉过正,过于担心胎儿安全,就把“孕期不能乱用药”等同于“孕期不能用药”。在临床上,就有一些孕妇或家属因此放弃了药物治疗,使一些原本可以及早用药物迅速痊愈或控制的疾病,拖成了大病、重病,甚至因此影响到了胎儿的健康成长。

  总之,孕妇应该尽量慎用药,却并不是在病情需要时仍固执地拒绝使用任何药物。孕妇在患病后,只有在医生的指导下,选择相对安全的药物来治疗,才能保证母婴的健康,安全地度过整个孕产期。

  用药把握五原则

  孕妇用药一定要把握几大原则。

  原则一:药物既不能滥用,也不能有病不用,孕妇生病同样会影响胎儿,但不能自选自用药物,一定要在医生的指导下使用。

  原则二:可用可不用应尽量不用或少用。尤其是在妊娠的前3个月,能不用的药或暂时可停用的药物,应考虑不用或暂停使用。

  原则三:副作用越小越好。当两种以上的药物有相同或相似的疗效时,就考虑选用对胎儿危害较小的药物。

  原则四:避免联合用药。能单独用药就避免联合用药,能用结论比较肯定的药物就不用比较新的药。

  原则五:结合孕周用药。用药必须注意孕周,严格掌握剂量、持续时间。病情控制后及时停药。

  推荐专家:徐州市中心医院妇产科主任医师 蒋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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