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九部门联合开展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全程导医网 健康焦点:8月2日,江苏省卫生计生委、江苏省综治办、江苏省委宣传部、江苏省委网信办、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江苏省公安厅、江苏省司法厅、江苏保监局九个部门联合下发了《江苏省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为期1年的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对涉医违法犯罪说“不”。

  《方案》第一条即明确要求,依法严惩暴力伤害医务人员的违法犯罪行为。严格按照《公安机关维护医疗机构治安秩序六条措施》的要求,切实加大涉医案件查处打击力度,各级公安机关对医疗机构的报警求助要快速反应,果断处置,特别是对正在实施伤害医务人员行为的,必须采取果断措施坚决制止,必要时依法使用武器、警械。

  对非法携带管制器具进入医疗机构的,一经发现一律依法予以行政拘留;对殴打医务人员、非法限制医务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人身自由的,必须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或者追究刑事责任,不得拖延、降格处理。

  人民检察院对伤医案件应当及时受理,加强与公安机关、审判机关的协作配合,快捕快诉;对重大涉医犯罪案件要及时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对有案不立、以罚代刑、重罪轻判等问题,应当依法监督纠正。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审判,依法准确定罪量刑,对于犯罪手段残忍、主观恶性深、社会危害性及人身危险性大的被告人或者社会影响恶劣的涉医违法犯罪行为,要依法从严惩处,判决结果依法公开,坚决打击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对在医疗机构焚烧纸钱、摆设灵堂、摆放花圈、悬挂横幅、违规停尸、堵门堵路,采取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恐吓医务人员,或者教唆他人实施敲诈勒索、聚众滋事等扰乱正常医疗秩序,致使医疗机构诊疗活动无法进行的,《方案》要求公安机关接报警后要第一时间出警,坚决果断依法制止,有效控制现场。经劝说、警告无效的,要依法予以带离驱散,对组织、煽动的首要分子及其他积极参加人员要强制带离现场,依法严肃查处。

  《方案》明确,在处理聚众扰乱医疗秩序等闹医案事件时,滋事扰序人员违法行为未停止之前,公安机关不得参与调解处理;在医疗责任未分清之前,医疗机构严禁赔钱息事,坚决不能纵容“以闹取利”,坚决维护法律权威和尊严。

  与此同时,《方案》还要求医疗机构要认真落实《医院投诉管理办法(试行)》,完善投诉管理制度,畅通投诉渠道,规范投诉处理程序,加强医务人员医患沟通技巧的培训,落实“首诉负责制”,做到投诉必管、投诉必复,把医患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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