婴幼儿奶粉配方注册制10月实施 适用范围扩大至进口乳粉

  全程导医网 健康焦点: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办法》,决定对在我国境内生产销售和进口的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实行配方注册管理。专家表示,对产品配方实行注册管理,是婴幼儿乳粉参照药品管理的最直接体现。《办法》的出台将提升我国婴幼儿配方乳粉行业的准入门槛,扭转配方、品牌混乱现象,进一步提升品牌集中度。

  根据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标准,各国婴幼儿配方乳粉均按3段生产。专家表示,按照与母乳营养成分趋同的原则,每家企业每段的婴幼儿配方乳粉理应只有一个配方。国家食药总局副局长滕佳材介绍,目前,我国的103家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共有近2000个配方,个别企业甚至有180余个配方。许多企业采取“类似配方、不同品牌、加大宣传、扩大市场”的销售策略,简单地把一个配方的组成成分及含量略作改变形成多个“新配方”,生产不同品牌的不同产品,在不同渠道销售。五花八门的婴幼儿配方乳粉让众多家长无所适从,其配方的科学性更是无从考证。

  《办法》明确,同一企业申请注册两个以上同年龄段产品配方时,产品配方之间应有明显差异,并经科学证实。每家企业原则上不得超过3个配方系列9种产品配方,每个配方系列包括婴儿配方乳粉(0~6月龄,1段)、较大婴儿配方乳粉(6月龄~12月龄,2段)、幼儿配方乳粉(12月龄~36月龄,3段)。

  国家食药总局安全监管一司司长张靖表示,《办法》规定每家企业最多注册3个系列9个配方,初衷是希望企业有注册研发创新中的系列配方1个、在产系列配方1个、通用标准系列配方1个;通过限制企业配方数,减少企业恶意竞争,让消费者看得清楚、买得明白。

  《办法》要求,申请人申请注册时提交标签和说明书样稿及有关声称的说明、证明材料,并规定产品中声称生乳、原料乳粉等原料来源的,须如实标明具体来源地或来源国,不允许使用“进口奶源”“源自国外牧场”“生态牧场”“进口原料”等模糊信息;不允许在标签和说明书中明示或者暗示“益智、增加抵抗力或者免疫力、保护肠道”等;按照食品安全标准不应当在产品配方中含有或使用的物质,不允许以“不添加”“不含有”“零添加”等字样进行强调等。

  《办法》将于今年10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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